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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载明基金的类别:(一)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三)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四)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为混合基金。(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别。《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基金的分类应当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标准,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分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细分;对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未做规定的分类方法,应当明确标注并说明理由。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并结合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的有关监管规定,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方法、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对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分类,并制定《中国银河证券基金分类体系》。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分类体系》从2001年9月开始推出,是国内最早的基金分类体系。随着我国开放式基金数量迅速增长,基金产品创新逐步复杂,2006年对分类体系进行重大调整,从单一的一级架构扩大到三级架构。三级架构分类体系既满足了基金净值增长率计算、排序和评星等评价工作,也满足了基金业的统计汇总等研究工作,满足了社会和基金行业从简单到复杂的各个层次的需要。
从全球来看,基金分类方法主要有事前法和事后法。事前法是指依据基金契约或基金合同来确定基金的类别。由于这类方法基本不考虑基金正式运作之后的投资组合特征,而在基金正式运作之前就确定了基金类别,故称为事前法。事前法体现了资产管理行业的诚信准则。事后法是指以基金投资组合实际状况为依据对基金进行类别划分,注重的是当前基金的资产配置状况。《中国银河证券基金分类体系》采用的是事前法,并与我国基金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相一致。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每年根据我国基金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做适度微调,并推出年度版本。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分类体系(2010版)》内容如下:
(一)股票基金。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股票基金按照主动、被动操作方式以及特定策略分为股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特定策略股票型基金3个二级类别。
股票型基金是指在基金合同中规定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基金,且基金名称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自定义为股票基金的基金。股票型基金按照股票投资比例上限分为标准股票型基金和普通股票型基金2个三级类别。股票投资比例上限是95%以上的为标准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不高于80%的为普通股票型基金。
指数型基金是指以标的股票指数为主要跟踪对象进行指数化投资运作的基金。指数型基金按照跟踪标的指数的方法和投资策略分为标准指数型基金和增强指数型基金2个三级级类别。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指数管理和运作的为标准指数型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为主,但可以实施增强策略或优化策略的为增强指数型基金。
特定策略股票型基金是指运用特定股票投资策略,且不适合与其他股票型基金进行收益与风险评价比较的基金。特定策略股票型基金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二)混合基金。混合基金是指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基金。混合基金根据基金资产投资范围与比例及投资策略分为偏股型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股债平衡型基金、偏债型基金、保本型基金、特定策略混合型基金6个二级类别。
偏股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称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且基金合同载明或者本义是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基金。考虑我们基金行业实际情况,偏股型基金按照股票投资比例上限分为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95%)与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80%)两个三级分类。
灵活配置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称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且基金合同载明或者合同本义是股票和债券大类资产之间较大比例灵活配置的基金。考虑我们基金行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型基金按照股票投资比例上限分为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限95%)与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限80%)两个三级分类。
股债平衡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称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自定义为混合基金,且基金合同载明或者合同本义是股票和债券投资比例相对均衡不做灵活配置的基金。股债平衡型基金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偏债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称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且基金合同载明或者合同本义是以债券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基金。偏债型基金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保本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称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自定义为混合基金的,基金名称中出现保本字样,且基金合同载明基金管理人或者第三方承担保本保证责任的基金。保本型基金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特定策略混合型基金是指运用特定混合投资策略,且不适合与其他混合型基金进行收益与风险评价比较的基金。特定策略混合型基金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三)债券基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按照投资范围与投资目标等不同分为标准债券型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和特定策略债券型基金3个二级类别。
仅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为标准债券型基金。按照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期限配置分为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和中短期标准债券型基金。
以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但可以投资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的为普通债券型基金。其中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的为普通债券型基金(股票一级市场),简称为“一级债基”;可投资于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等其它金融工具为普通债券型基金(股票二级市场),简称为“二级债基”。
特定策略债券型基金是指运用特定债券投资策略,且不适合与其他债券基金进行收益与风险评价比较的基金。特定策略债券型基金暂不进行三级分类。
4、其他基金。其他基金是指按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别。目前暂不做二级分类和三级分类,为基金行业产品改革创新预留分类基础。
5、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按提取的销售服务费比例的不同,分为货币市场基金A级和货币市场基金B级。
6、QDII基金。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英文首个字母缩写,是指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募集设立的基金。目前QDII基金数量较少,暂不进行二级和三级分类。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分类体系一览表(2010版)
一级类别序号 | 一级类别名称 | 二级类别序号 | 二级类别名称 | 三级类别序号 | 三级类别名称 |
1 | 股票基金 | 1.1 | 股票型基金 | 1.1.1 | 标准股票型基金 |
1.1.2 | 普通股票型基金 | ||||
1.2 | 指数型基金 | 1.2.1 | 标准指数型基金 | ||
1.2.2 | 增强指数型基金 | ||||
1.3 | 特定策略股票型基金 | 1.3.0 | 特定策略股票型基金 | ||
2 | 混合基金 | 2.1 | 偏股型基金 | 2.1.1 | 偏股型基金( 股票上限 95%) |
2.1.2 | 偏股型基金( 股票上限 80%) | ||||
2.2 | 灵活配置型基金 | 2.2.1 | 灵活配置型基金( 股票上限 95%) | ||
2.2.2 | 灵活配置型基金( 股票上限 80%) | ||||
2.3 | 股债平衡型基金 | 2.3.0 | 股债平衡型基金 | ||
2.4 | 偏债型基金 | 2.4.0 | 偏债型基金 | ||
2.5 | 保本型基金 | 2.5.0 | 保本型基金 | ||
2.6 | 特定策略混合型基金 | 2.6.0 | 特定策略混合型基金 | ||
3 | 债券基金 | 3.1 | 标准债券型基金 | 3.1.1 | 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 |
3.1.2 | 中短期标准债券型基金 | ||||
3.2 | 普通债券型基金 | 3.2.1 | 普通债券型基金 ( 一级 ) | ||
3.2.2 | 普通债券型基金 ( 二级 ) | ||||
3.3 | 特定策略债券型基金 | 3.3.0 | 特定策略债券型基金 | ||
4 | 其他基金 | 4.1 | 其他基金 | 4.1.0 | 其他基金 |
5 | 货币市场基金 | 5.1 | 货币市场基金 (A 级 ) | 5.1.0 | 货币市场基金 (A 级 ) |
5.2 | 货币市场基金 (B 级 ) | 5.2.0 | 货币市场基金 (B 级 ) | ||
6 | QDII 基金 | 6.1 | QDII 基金 | 6.1.0 | QDII 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