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2009年4月基金经理注册登记制度实施9个月来,已取得初步成效,基金经理整体资质提高,频繁跳槽和无序流动现象受到一定程度抑制。
今年3月,证监会重新修订《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对基金经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根据相关规定,2009年4月1日起,基金管理公司聘任、解聘基金经理,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办理任职注册、变更注册和离职注销手续,未按照规定注册、变更或注销的人员,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任其担任基金经理或进行基金经理任职变更。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基金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全部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数从2005年底的3820多人增加到目前的7650多人,取得执业证书的人数比例也从2005年底的52.5%增加到目前的88.1%。
(马婧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