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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针对老鼠仓基金黑幕增加惩罚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7日 23:5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17日消息,2009中国基金业高峰论坛今日于上海举行,针对近日频繁被曝的“老鼠仓”、基金黑幕等问题,多位业内及学术界专家倡导从“堵”和“疏”两方面杜绝不正当利益输送,同时提出扩大投资范围和销售渠道,多元化投资标的,包括“增加惩罚成本”这一防范措施。

  “老鼠仓”的处理关系基金业生死存亡

  基金业中国仅有十余年的发展历史,代客理财的特征使其区别于众多其他的行业。作为年轻的行业,基金业中出现的“老鼠仓”、基金黑幕等问题更是受到社会的密切关注。因为基金的本质是资金托管业务,上海交大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费方域表示,出现“老鼠仓”是背信问题,关系到整个基金业的生死存亡。

  华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姚怀然表示基金业是金融行业中备受关注的一支,一些对于基金的负面评价也有可能被放大了。“买卖股票也好,我们进行投资行为也好,是非常烦琐的一个程序,有一系列的隔离墙和一系列的制度,绝不像我们的投资人想象那样(随便)。”他说。

  姚指出从监管层到基金公司内部都有一系列的制约,基金行业受到的监管和制约还是很多的。

  有效行业治理需“堵疏齐下”

  针对基金行业的有效治理手段,与会诸位专家认为需要更加快捷有效的监管措施,从业多年的中欧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刘建平提出从“堵”和“疏”两方面相结合杜绝不正当利益输送。

  在“堵”的方面,刘建平提出未来要从三个层次监管。首先是要完善立法,第二个层次是行业自律监管,第三个层次是公司自律监管。他提出,在第二层次上,交易所对所有的交易都可以进行监控与分析,因此行业协会和交易所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可从目前主要集中的成员培训、相关诚信档案的建立等方面进一步扩展。而在第三个层面上,公司的自律监管需要公司自己内部的一系列的监控体系,需从公司制度、运作程序、运作权限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监察结合。

  在“疏”的方面,刘建平指出在境外法律上没有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进行限制,但是要履行严格的审批和披露程序。刘赞成我国的基金业借鉴国外经验,提出堵和疏结合才能杜绝基金业不合法的事件出现。

  增加惩罚性成本

  从学术的角度,上海交大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费方域教授提出从行为学的角度理解“老鼠仓”的产生,并提出相应的激励对策。他指出可以既可以将“老鼠仓”看做是一种人性的趋利避害的理性行为,也可以看作是基金经理的不完全理性行为。

  他认为一方面可以把它理解为人的一种趋利避害的理性行为,从而提出“增加惩罚成本”这一防范措施,包括罚款、名声损失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企业没有治理的激励。

  另一方面,如果假设人是不完全理性的,费提出今后在研究公司治理的时候要把非理性行为纳入研究视野,这曾经是相关学术研究的盲点。“基金经理是稀缺人才,他们是很辛苦的,要对他们的心理进行研究,采取一些措施,也可以比较好的杜绝不理性的行为。”费方域指出。

  据悉,在不久前举行的中国基金行业年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提出基金行业经营的三条底线:老鼠仓、不公平交易、非法利益输送。(任杰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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