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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基金销售新规更具操作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 13:23  投资者报

  《投资者报》评论员  邓妍

  但凡中国证监会有新规出台,总会引起市场众多争鸣。这一次,也不例外。

  10月13日,证监会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迅即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但细剖其中的规定,不难发现,尽管其中积极引导投资人长期投资,及欲建立基金公司与银行等销售机构共赢机制之心明显,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不禁让人生疑。

  剑指短期交易

  今年以来,在新基金发行火爆的同时,老基金却频遭赎回。短期交易行为盛行,使得各只基金规模很不稳定,进而引发股市也常陷入巨幅波动之中。

  针对这种现象,《规定》在基金销售方面做了基本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有四:一是销售费用结构和水平与现行做法保持基本一致;二是鼓励后端收费模式,引导投资人长期投资;三是增列短期交易的赎回费,抑制短期交易;四是建立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的共赢机制,维护销售市场秩序。

  《规定》的最大看点在“增列短期交易的赎回费”上。这一规定直接针对市场上以基金为标的的短期炒作,对抑制机构等大额短期套利资金的过度交易,有极大震慑力。

  此外,《规定》中,“基金公司可对持有期小于1个月的投资者征收短期交易的赎回费”是一个备选项,而非必选项。这就给予基金公司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也给予投资者考察基金管理人的一个新指标。

  但对此条规定,我们对其实际实施情况存有怀疑。

  此举只是证监会的允许性而非强制性规定,基金公司或难以形成针对短期投资者的“统一战线”。因为短期投资者大部分是资金实力雄厚的机构,基金公司在新基金发行时大多要依靠机构帮忙,如果因征收惩罚性赎回费得罪了这些机构,未来中小公司新基金发行将更加困难。

  在操作层面上,未来新基金在契约中加入这一规定问题不大,但基金公司是否有权利对老基金契约中加入这一条款,仍存争议。

  如果新基金有惩罚性规定而老基金没有,对遏制短期投资行为并无裨益。因此,除非证监会强制要求所有基金修改契约加入惩罚性规定,否则还存在操作层面的难题。

  尾随佣金争议最大

  截至今年6月30日,基金业合计管理的资产达2.3043万亿元,这其中涉及的利益,最少的也高达数十亿,乃至百亿。参与利益分配的包括方方面面,其中以分配给以银行为主的销售费用中,首发佣金和尾随佣金为最。

  《规定》的一大亮点是,取消了基金公司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的一次性奖励(即首发佣金),而对尾随佣金部分予以规范和肯定。但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这个本应受到基金行业普遍欢迎的规定,基金销售人员的态度却非欢欣鼓舞,而是心存疑虑。

  其症结在于,由于《规定》并未规定向销售机构支付“尾随佣金”的比例,这就使得“一次性奖励”有转嫁到尾随佣金中的可能。

  许多基金公司渠道负责人都在担忧,一次性销售奖励既成行规,恐难一次取消,很可能出现的局面是:尾随佣金的比例提高以补偿一次性销售奖励,而个别公司大胆竞争再度变相给予渠道奖励,这反而令基金公司的销售成本不降反升。

  此外,很多基金公司的销售人员担心,银行渠道如此强大,基金公司若按规则做,一方面银行未必接受,即使接受了,也会导致银行对基金销售兴趣索然,从而影响基金发行。另外,如果自己守规则,其他人不守规则,最后吃亏的是守规矩的人。

  所以,如何让这种“改良”的良好愿望,变成一种操作性强的方法贯彻下去,才是新规面临的真正挑战。

  如果一种制度的出台,让不守规矩或打擦边球的人占了便宜,而守规矩的人吃亏,那么,在利益驱动下,守规矩的人将会越来越少,新规最后得到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后端收费纸上谈兵

  为引导投资人长期投资,证监会在销售费用新规中,鼓励基金公司采取后端收费模式,即申购费可采取在基金申购时收取的前端收费模式,也可采取在赎回时从赎回金中扣除的后端收费模式。

  虽然最高档前端收费通常低于最高档后端收费,但随着投资人持有时间的延续,手续费会不断降低,持有3年以上甚至可以为零,这就降低了基金长期投资人的交易成本。

  但这个看上去很美的规定,实则为纸上谈兵之策。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在基金公司实行后端收费模式下,申购费要在投资人赎回基金时才能收取,对银行来说,夜长梦多,其申购费收入存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同时,银行也将承担较大的时间成本。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基金公司若实行后端收费,就得向银行等渠道替投资者垫付申购费用,这就意味着,实行后端收费的基金越多,募集规模越大,基金公司向银行等销售渠道支付的垫付费用就越多。对中小公司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财务负担。

  在沉重的财务压力下,基金公司开通后端收费的积极性较低,一些基金公司甚至曾迫于压力,停止了契约中规定的后端收费模式。目前开通后端收费的基金,多是拥有渠道优势或具有一定谈判权的大型公司旗下的基金,今年发行的新基金已很少采取后端收费模式。

  由于银行网点优势在未来基金销售中仍将占有较高市场份额,又由于后端收费模式对银行渠道利益将造成一定损害,致力于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的后端收费模式大规模普及的可能性将微乎其微。因此,监管部门再制定类似政策,究竟如何提高其可操作性,值得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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