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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须防洗钱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0日 05: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北京报道

  中国证券业协会9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要求基金公司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根据客户风险等级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身份识别和风险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指引》分为四章,共十八条,包括总则、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客户信息审核和交易监测及附则。《指引》确定了基金管理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高、中、低三个层级。为提高可操作性,《指引》直接对各个等级应涵盖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对于被列入高风险类别的客户,至少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审核,更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对于被列入中等风险类别的客户,至少每年应进行一次审核,更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对于低风险类客户,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审核。

  为落实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制定或修改完善本公司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明确与代销机构和服务提供商的风险等级划分职责,并要求于今年年底完成2007年8月1日以后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于2011年底前完成2007年8月1日以前开户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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