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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重点监管基金经理不良行为

  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本报讯 深圳证监局近日召开了辖区基金监管工作会议,深圳14家基金公司的高管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对辖区内的基金公司提出了“尽责、合规、专业”的六字监管要求。他强调,深圳证监局今年将重点督促基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基金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投资管理人员、尤其是基金经理的监管,将把投资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的不良从业行为作为监管重点、治理重点、打击重点。

  数据显示,深圳基金公司数量约占全国总数1/4,这些公司管理着超过全国1/3的基金资产。近年随着博时等一批优秀公司不断成长,品牌效应和聚集效应的逐步显现,业界开始研究和关注基金业发展的“深圳现象”。基金业已成为深圳金融业成长最快、最具活力的生力军,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深圳特区的开拓创新精神。

  张云东在会上从治理、投资、销售、运营、人力资源和监察稽核等六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深圳基金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他指出,与国外资产管理业相比,国内基金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公司治理、投资运作、风险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对信托责任的理解和自觉履行、内控机制的建设和落实、专业化分工、投资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等方面有较大改进空间。

  张云东向辖区基金公司提出了“尽责、合规、专业”六字监管要求:要求辖区基金公司树立尽责意识,形成良好风气,把勤勉尽责的意识落实到公司运作管理的各项方面、各个环节;要牢记“不合规等于零”,努力营造合规运作环境,加强培育合规文化,让合规意识深入人心。

  张云东强调了基金公司内部监察稽核体系建设和基金经理职业操守问题,要求各公司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应该充分认识到,监察稽核工作虽不直接创造收入,但可以帮助公司规避风险,减少损失,创造价值。基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要支持督察长工作,保障督察长的知情权、调查权和报告权,加大对监察稽核部门人、财、物的投入;督察长要应将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管理监控作为首要任务,对基金经理的从业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控。与此同时,基金经理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责任感,重事业,重道德,重责任,不要干鸡鸣狗盗、损人害己的事。据悉今年深圳证监局要把投资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的不良从业行为作为监管重点、治理重点和打击重点。

  会议提出,如发现基金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投入不足,工作开展不力或出现合规风险,将严肃追究董事长和总经理责任;如发现督察长不履职、不尽责、不报告的,除依法问责外,还将视情节采取建议减薪直至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建议撤换等监管措施;对于出现利益输送、基金经理建“老鼠仓”等严重违法违规事件的基金公司,不仅要严厉惩处当事人,而且要追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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