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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券商打新资金将站同一起跑线

  政策明确叫停“一机构多账户”打新行为

  见习记者 李湉湉

  本报讯 6月10日,《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较之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最终稿”的最大变化是打了个“补丁”,明确叫停“一机构多户”,规定“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如此一来,券商和基金“打新”将重回同一起跑线。

  “一机构多账户”源自一个“旧则”。2004年12月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规定,“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自营账户的,不得超过按照证券公司每500万元注册资本开立一个证券账户的标准计算的证券账户数量。”据此计算,国内大中型券商的自营业务账户可达几十到数百个。

  在《征求意见稿》中,因为“网上网下只能择一”和“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的IPO改革新规,资金量大且只有一个账户的基金几乎只剩网下这“华山一条路”。新规一出,“旧则”立即显现出了“比较优势”———账户如同“壳资源”,有多个账户的券商自营可以在网上打新中“多管齐下”,不仅规避了网下的流动性风险 ,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过,在基金的一片抗议声中,上述比较优势仅在理论上存在了10天,“最终稿”断了券商自营“多户打新”的念想。

  业内人士认为,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打新”是对“向中小投资者适度倾斜”原则的必要补充,也有利于保证机构间权利的制衡。否则,虽然限制了网上单个账户的资金上限,券商自营通过多账户一样能发挥资金量大的优势。此外,监管层也是从系统的角度对打新的资金走向作了安排,大致形成“散户走网上、机构走网下”的格局。

  由于不愿意放弃资金优势,资金规模从几十到几百亿元的公募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肯定会固守网下,而券商自营则由于陷入两难,甚至可能放弃打新———在网上,有“千分之一”上限,自己也就相当于普通大户;在网下,虽然没资金上限,资金实力又远不如“大块头”的公募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且对流动性要求甚高的券商自营很难承受3个月的锁定期。

  “不能多账户,我们肯定不考虑网上打新。”有券商自营业务部人士透露,以中型偏大的券商为例,其自营业务中的股票市值约10亿元,仓位也远低于股票型基金,一般在40%-50%,70%基本是上限,能参与打新的资金少;此外,由于特别强调流动性,其投资周期几乎不超过一个月,网下打新要锁定3个月,流动性风险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其实,打新对券商自营业务的业绩贡献很小,而且,现在又是两难,还不如直接在二级市场上赚钱。”他补充道,只有在二级市场市况较差,缺乏好的投资机会、资金闲置时,才可能考虑投入较大的资金参与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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