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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事件主角张野泄露的是研究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 02:21  第一财经日报

  基金内控制度缺失 公信力悬于一线

  王艳伟

  [ 张野虽然不知道其他基金将在何时以何价位买入哪些股票,但他对公司看好或不看好哪些股票还是非常清楚的 ]

  张野涉嫌野“老鼠仓”事件已被证监会认定为个人行为,但是该事件的具体细节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结果的公布。有业内人士认为,张野透露的可能不是基金的交易信息,而是基金公司的“研究信息”。

  目前的疑问是,张野和周蔷账户的背后控制人究竟是如何知道融通基金的重仓股票信息的?

  一名基金业人士向记者透露,基金公司内部可以掌握基金具体交易信息的,除了下单的基金经理外,就只有交易室和监察稽核部,而且,“基金经理下单很少指定价格交易,因为这样风险很大,所以他们也要等到股票成交以后,才能知道具体的成交价格。”也就是说,如果融通基金内控严格的话,张野是不可能得到详细的股票交易信息的。

  此外,张野自己管理的是两只指数基金,投资上完全被动复制指数,不可能坐庄操纵股价。而从情理上讲,另外两个基金的基金经理也犯不着担这个风险去为别人的“老鼠仓”去抬轿。而且,证监会已经认定此事只是张野的个人问题,也排除了其他基金经理的嫌疑。

  “很可能张野泄露的只是研究信息,而不是交易信息。”一名业内人士推测,张野所谓的“老鼠仓”是这样运作的:张野虽然不知道其他基金将在何时以何价位买入哪些股票,但身为基金经理,他对公司看好或不看好哪些股票还是非常清楚的。他可能根据公司对一些具体股票的态度向其朋友作出买入或卖出建议,这也造成“周蔷”证券账户与融通旗下两只基金同时出现或同时消失在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

  上述人士指出,是否存在基金向周蔷账户输送利益,需要比较二者具体的交易价格和时间。如果周蔷先于融通两基金买入某股,在股价上涨后又率先卖出获利,则存在很大的利益输送嫌疑;但如果情况相反,对于周蔷事件的定性可能又有不同。

  但是,即便是后者,张野利用职务便利向周蔷提供公司研究信息,而且周蔷账户买入的股票数量已使其进入相关公司十大流通股股东,这在客观上对包括基金持有人在内的投资者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他的行为仍然是一种背信行为。

  而在事件水落石出之前,融通基金公司方面应担何责任仍然无法确定。在此前唐建和王黎敏的“老鼠仓”事件中,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止于两个基金经理,而相关的两家基金公司上投摩根和南方均未受任何影响。融通基金此前公告称:“一有结果,将会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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