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基金老鼠仓仅是个人行为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7日 00:26  华夏时报

  吴君强

  公开报道显示,自2006年以来,名叫周蔷的投资者跟随融通基金公司旗下的四只基金出现在新中基海南海药广州冷机川化股份四只个股的十大流通股东中,获利已近2000万元。其买入时机一般是在融通系基金大举进驻之前;此外,也精准抄底融通系的被套股,等待融通系基金拉升解套。(5月13日《新京报》 )

  与上投摩根和南方基金单只基金单个基金经理涉案不同,融通基金此次涉嫌“老鼠仓”的基金包括新蓝筹基金、通乾基金、融通动力先锋、融通巨潮100指数等四只,时间跨度长达3年。

  如果说,上投摩根唐建和南方基金王黎敏的“老鼠仓”是“个人行为”尚可理解的话,那本次融通基金如此大规模、长时间涉嫌老鼠仓的事实,用“个人行为”来定性,恐难以自圆其说。融通基金规模不大,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不足10只,近一半基金涉嫌“老鼠仓”,不得不让人怀疑基金公司是否在管理上有疏漏。事件发生后,融通公司一直保持沉默,随着案件的披露,相关真相也会浮出水面。

  从上投摩根的唐建,到南方基金的王黎敏,每次曝出老鼠仓之后,基金公司所持的说辞都是“基金经理个人原因”,对涉案人员进行辞退,弃车保帅。从管理层对融通事件属“个人行为”的定性来判断,这次老鼠仓事件处理结果恐仍然是虎头蛇尾,最终以“个别人员”的受罚了事,相关公司则平安无事。

  从上投摩根到南方再到融通,投资者不禁要问,基金业内到底还有多少老鼠仓?本次事件如果没有媒体的调查报道,恐怕很难东窗事发。不用讳言,采取了更隐秘手段操作的老鼠仓或许仍大量存在。去年,刑法修正案加入了对基金内幕交易的打击措施,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将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些铤而走险的人,将受到法律惩处。

  但在屡禁不止的老鼠仓事件中,管理层对基金公司的问责始终缺失。用投资者的钱来牟取非法利益,老鼠仓最终的受害者是普通基民,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基金公司给投资者一个有诚意的“交代”。

  事件后,管理层仍然是仅仅提出“基金公司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加强对投资管理人的教育”这些隔靴搔痒的务虚要求,这恐怕也是难以服众的。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