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证监会稽查局对融通基金老鼠仓案立案调查,日前,案件获得进展,融通旗下指数基金经理张野是该老鼠仓案的主角。
虽然案件主角张野浮出水面,但案情仍扑朔迷离,悬疑重重。涉案神秘散户周蔷究竟为何人?此次老鼠仓案的严重程度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这些疑问都亟待解开。
融通:老鼠仓主角是张野
“这个消息基本属实,但公司还没有收到证监会相关文件。”融通基金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基金经理张野正是此次老鼠仓的主角,公司目前正在做出相关处理措施。张野管理的两只指数基金,将转交给其他基金经理管理。
今日,融通基金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聘任郑毅和王建强同时担任融通深证100和融通巨潮100两只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免去张野所任的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
公告称,自有关媒体报道“周蔷事件”后,公司立即进行了认真自查,决定暂停张野的基金经理职务,并向监管机关进行了报告。鉴于张野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决定与张野解除劳动合同,予以除名。
融通基金的公告正式将“老鼠仓”的主角张野推上了被告席!
案情悬疑重重
2006年起,一名叫做周蔷的神秘投资者成功跟随融通基金旗下的新蓝筹基金、通乾基金,买卖新中基、广州冷机、川化股份和海南海药,获利近2000万元,从而引出了融通基金老鼠仓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最初爆出融通老鼠仓的基金是融通新蓝筹和基金通乾,而非张野管理的上述两只指数型基金,而张野朋友买入的股票是其他基金建仓的品种。现在幕后主角张野已经浮出水面,但背后仍然留下了太多的悬念。
首先,媒体寻找的周蔷究竟是何人?
其次,张野虽然作为此次事件的主角,他又是如何掌握了基金通乾和融通新蓝筹建仓和减仓的动向呢?
这些疑问并没有在融通基金的公告中找到答案!
案情难界定 或承担刑事责任
由于基金老鼠仓破坏大、影响极坏,近年来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对于基金老鼠仓行为的制裁已上升到刑事层面。
刑法修正案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内幕交易罪论处。
同时,刑法修正案规定,从事“老鼠仓”的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但是“情节特别严重”究竟如何界定,是“融通老鼠仓案”能否被处以刑事制裁的关键。
对此,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指出,目前证券法中,对于老鼠仓犯罪行为的制裁已经有法可依,不过,老鼠仓犯罪的标准如何界定并没有细化的解释,“情节严重”到底是获利资金大、对投资者的损害程度大还是老鼠仓行为过多,诸如此类情况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融通基金老鼠仓案究竟是否构成犯罪,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不排除有负刑事责任的可能。
有市场人士认为,由于基金经理多出身于投资、咨询机构,而这些机构对于股票投资并不加以管制,这些人习惯了投资股票,进入基金行业担任基金经理后,面对市场诱惑,不投资股票恐怕很难,这使得基金老鼠仓行为难以杜绝。
或许,张野事件给基金业提出了一个新课题,也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别冶 巩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