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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疑似事件未了 老鼠仓何时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2日 07:38  中国经营报

  李辉

  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了,我们还没有等到融通基金的交代,监管部门也习惯性地选择了沉默。融通基金疑似“老鼠仓”事件至今仍是个谜。

  如果一个普通的股民,能够踩在基金的肩膀上炒股,先于基金布局而让它们为自己抬轿,那无疑值得我们赞扬,但是如果是“老鼠仓”,则必然招致人人喊打。周蔷似乎就是这么个应该被人人喊打的“硕鼠”。

  根据Wind统计,自2006年以来,超级散户周蔷与融通基金旗下的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共同在4只股票的前10大流通股东中同时出现多次,有时是同时进入,有时候是抄了融通的底。粗略计算,在跟随融通系基金进出广州冷机新中基等4只个股后,周蔷获利已经接近2000万元。

  如此巧合,实在有些蹊跷,基金经理郝继伦、刘模林和戴春有重大嫌疑。对此,融通基金自己亦未否认,他们表态将调查此事。按理说,事情到此,融通基金和监管部门应该立即停止相关人员的工作,着手调查。但是号称查办有力的监管层并未表态,而融通基金自从一纸公告后,也再无动静。

  自从2007年相继爆出上投摩根唐建、南方基金王黎敏“老鼠仓”事件以来,对市场震动很大,基金黑幕再露一角。鉴于其恶劣影响,监管层也对二人采取了终身禁入的惩罚措施,应该说对基金界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但是套用范伟在《卖拐》中的一句台词,“哎呦,防不胜防啊!”时隔2年之后,藏在融通基金背后的周蔷这只大老鼠也终于被市场敏锐的眼睛发现。

  然而我们都知道,被抓住的永远只是千万硕鼠中的个别而已。作为业内的潜规则之一,老鼠仓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秘密。

  老鼠仓、利益输送等基金黑幕已经贴在了基金经理们的脑门上。想要赢得公众的信任,实在太难。就有基金经理向记者炫耀,自己在牛市中取得了10倍的收益,即使在2008年的熊市中,也几乎没有损失。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专门针对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增加条款,明确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和市场禁入相比,这无疑是个很大的进步,毕竟《刑法》的威慑力还是很强的。但是笔者以为,最重要的还是在执行环节,能否真正付诸实施,让犯险者锒铛入狱,接受严酷的惩罚,决定了其对老鼠仓等基金黑幕的遏制力度。

  就像美国一样,一旦被查出来涉嫌证券内幕交易,就要承担自我举证的责任,且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或者锒铛入狱,杀伤力巨大。所以美国虽然证券市场发达,并且允许基金经理买股票,但是仍是一个相对规范的市场。

  另一方面,“老鼠仓”其实是具有高度隐蔽性的行为,发现、调查和侦破需要全方位的努力,仅靠监管部门是不够的,所以基金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已有的两个案例看,只惩罚了个人,对公司却无任何措施,似乎负责的只有基金经理个人,似乎也并不合适。反过来,可能导致公司自我监管动力也不够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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