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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肖渔
上周末,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联手发布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两则文件共同勾勒出基金经理注册制度的详细框架,并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做出具体的行为规范。
针对基金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指导意见》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协会也据此制定出《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实行基金经理注册管理制度。这是深化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的一次重要尝试,在对现有法律法规细化和深化的基础上对基金经理提出了更高的职业操守要求。
据证监会和协会的权威人士介绍,两则文件的发布将起到四方面的作用。
一是通过强化人员监管,引导基金公司和投资管理人员树立长期的投资理念。公司和投资管理人员都应该树立长期、稳健的经营投资理念,全力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二是强化公平交易的监管,督促公司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资产和不同客户。不像早期只有封闭式基金,现在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既有封闭式又有开放式,既有公募还有专户理财,将来还可能试点一对多的专户理财。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绝不允许在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人员配备等安排方面做出有失公平的行为,不能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泄漏未公开的信息,也不能向任何机构和个人索取未公开的信息。
三是通过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来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维护市场秩序。证监会高度重视对利益输送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近年来制订了一系列监管规则,通过依托交易所,建立较为完善的投资交易体系,严密监控投资交易行为。
四是要求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在销售过程中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倡导适当销售的原则。如果将来发现不适当销售、甚至欺诈客户,证监会也要对公司或相关人员追究责任。也要禁止任何保本保收益,不当预测收益等行为,基金管理公司还要加强对外宣传管理,要始终突出监管机制,不能为了基金销售和投资需要,在媒体上发表违规和片面的言论误导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