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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应缴纳10%所得税 境内企业代扣代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1日 06:5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吴敏) 国税总局昨日披露,该局已在1月底下发通知明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时,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有国内企业代扣代缴。此前QFII等非居民企业的纳税问题已经在2008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所规定。

  境内企业代扣代缴

  国税总局发出的这份通知要求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时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指的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国税总局指出,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是利息,则由企业在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时代扣代缴。

  证监会今年1月份编制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3年5月23日瑞士银行和野村证券获得QFII资格以来,到2008年底已经有76家机构获得QFII资格。

  在此之前,国内企业已经在执行这一代扣代缴的措施。多数上市公司也在各种分配方案中对此有所说明。

  涉及逾60亿美元A股投资

  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的QFII额度为300亿美元。根据汤森路透旗下的分析机构理柏的统计数据,QFII A股基金去年12月末的总资产规模为63.46亿美元。另外,2008年主动管理的QFII基金平均亏损63.46%。

  但由于QFII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等数据的不确定,尚不能得出QFII在中国缴纳税额的数目。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告诉记者,由于国内公司的分红派息策略,在过去QFII红利所得纳税的数量也不会太多,但随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的提高,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从20%提高到30%,QFII缴纳的相应所得税数量也会慢慢增加。

  国税总局还指出,各地税务机关应了解QFII在我国从事投资的情况,及时提供税收服务,建立税收管理档案,确保代扣代缴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QFII营业税免交

  除所得税外,企业还应缴纳营业税,但QFII不必因买卖证券的差价而缴纳营业税。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税总局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在QFII制度刚引入内地市场时,税收问题被认为是困扰QFII的主要问题之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国税总局的此次表态明确了这一问题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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