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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伟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其网站首页对中原证券和景顺长城基金进行点名批评,对两家公司多次参与IPO询价但未申购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景顺长城基金昨日在其公司网站就此事作出说明。
“作为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定的IPO询价对象,我公司认真履行询价义务,2008年度共参与7只新股询价。根据我公司报价区间和实际发行价格的比较,不存在较大价格偏离现象及操纵价格嫌疑。”景顺长城表示,对于公司参与询价的股票,除其中1只股票由于公司旗下基金参与了同一发行期内另外5只股票网上申购而没有申购外,其余6只股票全部参与网上申购。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询价对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有业内人士称,“关系报价”、“人情报价”现象在IPO询价中已成为潜规则。对此,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在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上强调,询价对象要敢于拒绝少数IPO主承销商的无理报价要求。
景顺长城在说明中还称,根据《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范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景顺长城于2006年7月修改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不投资带有锁定期的证券,因此,从2006年8月起,景顺长城没有投资任何带有锁定期的股票,包括IPO网下申购;并且在每次参与新股询价时,公司递交的《新股询价信息表》在报价区间的申购意向一栏均明确填写不确定或不申购。由此,景顺长城认为该公司本着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参与新股询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并切实保障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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