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召开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对在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6家询价对象采取了相应自律处理措施。
据悉,有关自律处理措施是根据2008年3月实行IPO网下发行电子化后询价对象的初步报价和实际申购情况作出的。中原证券曾因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行为于2007年7月受到监管部门的发函警告,但在2008年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仍多次出现同类情况;景顺长城基金自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共7次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工作,报价均高于发行价格却全部未申购;其余34家询价对象在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工作中均出现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情况。
证券业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中原证券和景顺长城基金给予警告处分、责令其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询价资格;对其他34家询价对象采取谈话提醒的自律处理措施,明确要求上述询价对象在今后新股询价工作中切实遵守诚信原则,努力提高研究定价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维护新股发行询价秩序,杜绝出现类似行为。
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出席会议,他对受到自律处理的36家询价对象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对推动新股发行工作的规范发展提出了要求。
他表示,询价对象要敢于拒绝少数IPO主承销商的无理报价要求,杜绝“关系报价”、“人情报价”现象,维护和珍视公司在新股报价方面的声誉,以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重。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