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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须每月从管理费中计提10%以上风险准备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 18:34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证监会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提高至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最高限额为基金资产净值的1%。以为为公告全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46号

  现将《关于修改<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公告如下,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基金管理公司遵照执行,相关基金托管银行做好监督工作。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修改《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增强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心,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促进基金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现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54号)第一条修改为: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余额低于基金资产净值1%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继续提取,直至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

    相关报道:

    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调至10%

    基金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从5%提高到10%

    业内专家认为基金风险准备金制度形同虚设

    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按月计提风险准备金

    基金公司每月须计提风险准备金 以增强风险防范

    基金公司需按月计提风险准备金不低于5%

    基金公司每月须计提风险准备金

    证监会:基金公司需按月提不低于5%风险准备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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