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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基金公司老总建言 修改法规松绑产品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 06:5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国泰、嘉实、大成三大基金公司老总建言———修改基金法规松绑产品创新

  证券时报记者 杨 磊

  本报讯 产品创新是基金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在昨日召开的“第七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国泰、嘉实和大成三大基金公司总经理表示,应该尽快修改《基金法》,改进基金产品审批制度,与银行保险等机构合作创新,提高投资者成熟度,推动中国基金业的产品创新和持续发展。

   给创新更大空间

  “基金业产品创新不足的第一个原因是《基金法》带来的先天不足,我们一直呼吁加快修改《基金法》的步伐,例如修改基金的组织结构问题以及基金投资组合、投资比例问题等等。”国泰基金公司总经理金旭表示。

  嘉实基金公司总经理赵学军认为,在《基金法》基础上成立的基金公司的产品边界局限于“证券投资”,在法律修改之前,基金不能涉足REITs和其他产品的投资,而这些领域会给基金公司产品创新带来非常大的空间。

  基金老总们建言的制度问题不仅包含修改《基金法》,还包括改进现有基金产品审批制度。赵学军建议,基金业要改变现有每家基金公司一年审批2到3只基金的方式,在产品数量上更大限度地放开,以使不同基金产品在市场上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具有创造力的产品经理的工作价值。同时,严格基金产品监管和事后责任追究制度。此外,赵学军还建议监管层放宽基金公司和专户理财客户禁止“一对多”的限制。

  金旭认为,改革现行基金监管体制应该有的加强,有的放松或适当放松,尤其在基金产品审批上,产品审批上的时间等待已经给基金产品创新带来非常大的障碍。

  与银保合作创新

  大成基金公司总经理王颢表示,基金产品创新要在审时度势的基础上保持适度前瞻性。创新要有节奏,如果太快会走向失败,产品创新领先一步是必须的,领先两步是优势,如果领先三步就是浪费,甚至可能产生一些误导。在全球金融危机下,首批出海的QDII给基金公司和持有人带来了一些伤害,但要对国际市场有一个全面认识,不要“因噎废食”,还是要时刻准备着,找准机会走出去,找到更适合中国基金业的国际投资产品,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金旭表示,一个基金产品创新,不能简单看成基金业的产品和状态,而应该放在全球市场范围内来看产品创新的下一步,让基金产品走出同质化、传统化经典款式的瓶颈。

  王颢认为,和银行、保险公司合作是基金公司产品和渠道创新的重要途径。以大成基金为例,大成基金从2005年底开始和银行合作,把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嫁接到银行理财产品上,既做大了低风险基金规模,也满足了银行投资者的需求,随后债券基金推出只收销售服务费的C类收费模式则必须得到托管行的合作和支持才能实现。

  “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不单在产品上,在渠道上也可以开展交叉营销。保险公司有品牌、网络和人员优势,这是基金公司欠缺的;基金公司有高质量客户和丰富的理财经验,这些可以跟保险公司客户做一个辅助性的配合。”王颢表示。

  提高投资者成熟度

  中国基金持有人非理性投资已经成为制约基金产品创新的重要因素。赵学军举例表示,国外投资者买基金时,独立顾问给他的建议可能是70%的买债券基金,30%买股票基金,其中10%买新兴市场基金,控制投资整体风险,因此在国际上以MSCI中国指数为基础的绝大多数基金一直保持高仓位。然而,购买嘉实海外的国内基金投资者没有上述资产配置,这需要基金公司积极进行仓位管理。

  金旭表示,大到证券市场和基金业的成熟,小到具体基金产品创新,离不开投资人的成熟。投资人盲目逐利的投机性行为,反过加剧了基金公司在产品创新方面的羁绊,基金业在把持有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同时,不能忘记投资者教育,它和产品创新是一个良性循环。

  赵学军建议,最好的基金投资者教育是以商业方式开展投资人教育。要建设一个像美国独立财务顾问那样的体系,适当提高前端销售费用给基金销售或顾问机构,帮助投资人在投资前期就把资产分好类,把风险规划好,再进入基金中。在这一体系建立之后,分红型、环保股型、替代能源股型等细分市场基金产品创新才能有市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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