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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基金慎对流动性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2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在基金新公允估值方法而造成部分基金公司旗下产品净值大幅度滑落之前,已经有相当多的基金公司对有长期停牌倾向的个股予以“冷落”,其中就包括与长期停牌机制较为接近的基金定向增发。

  上海地区某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称,他所在的基金公司对任何形式的定向增发都保持谨慎,这主要是担心因市场流动性风险而对基金净值带来明显损害。随着A股市场去年10月以来的大调整,基金公司参与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品种表现极为惨淡,后者的市价往往跌破了定向增发价格,这令那些参与定向增发、且有锁定期的基金公司旗下部分品种的净值遭受损失。

  事实上,就基金公司参与定向增发股份的净值计算上,早已经采用公允价值衡量,相对于近期公布的基金新公允估值法而言,上述定向增发所带来的“杀伤力”早已令相关基金净值遭受损失。

  根据目前的基金公司参与股票定向增发的基金净值方法,在基金手中的定向增发“筹码”的估值日,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定向增发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定向增发股票的价值。这意味着,当市场处于牛市阶段时,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往往十分有利可图。在牛市环境中,相当多的公司股价因公布定向增发消息而“ 一飞冲天”,这自然令持有这些公司股票的基金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当基金定向增发“筹码”的估值日,其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定向增发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则按照公式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FV=C+(P-C)×(Dl-Dr)/Dl。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从上述计算公式可以发现,进行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市价的波动将对基金手上的定向增发股份的市值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基金参与的定向增发股份往往有一定的锁定期,因此,基金所持的这部分股份的市值并不能根据市价的波动而自由进出,如果个股股价因大势不佳而出现大幅度下滑,因此相关基金的市值将“被动”遭受损害。正是出于“流动性”的原因,部分基金开始回避这些定向增发品种,以免遭受一定的被动型亏损,而让基金持有人遭遇潜在的损失。谢潞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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