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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基金半年报披露已收官多日,半年上万亿元的基金净值亏损致使市场对基金管理费的讨论又起:围绕当前我国基金管理费收费模式与费率标准是否合理等问题,关于基金管理费收费制度的争议愈演愈烈。
管理费之争:起于熊市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A股市场59家基金公司合计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用为188.06亿元,同期,基金净值损失高达1.08万亿元。这让众多寄希望于基金实现稳定收益的投资者心痛不已。
面对如此巨大的反差,不少投资者疾声高呼:基金管理公司应该与投资人共担风险,把管理费率与业绩挂钩,实行浮动的费率制度。
实际上,关于基金费率的争议并非首次出现,这一话题在基金不长的历史中曾引发多次讨论。晨星(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钟恒就此分析说,往往在牛市时,由于基金的回报率很高,使大多数投资者忽视了费率因素。而到熊市出现亏损,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的巨额亏损摆在面前时,费率问题便格外突出地凸现出来。
令投资者对管理费不满的另一个原因是,今年以来,在股市的下跌当中,基金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形象备受诟病。人们质疑:在熊市中,很多基金公司不仅没有成为市场的稳定器,反而成为助跌的重要力量,影响了投资者的收益,但管理费却照收不误。
出现这样的诟病并不奇怪。业内人士指出,在当前的制度下,基金经理们往往过于追求排名,在市场预期不好时会出现争相抛盘的赛跑现象,因为股市下跌时,先出逃的基金相对于后出逃的基金损失要小,相对回报仍然较高,这就容易造成基金集体抛售,加速了股市下跌。不过,基金净值损失的主要原因,还是缘于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内在机制等问题导致的股市下跌。
同时,一些基金公司没有按照基金契约分红,被投资者认为有保持基金规模以收取更多管理费的嫌疑。如此种种,引发了人们对管理费收费模式与费率水平日益强烈的质疑。
基金管理费率是否应该浮动?
在投资者蒙受巨额净值损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费率是否应该相应地下调,我国目前实行的固定费率制是否应该改为浮动,市场各方说法不一。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江赛春认为,基金公司上半年管理费的增长缘于2007年下半年基金规模的快速膨胀,固定费率制是行业的基石,对公募基金行业有其合理性。
据了解,我国公募基金业管理费是根据规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征收,基金经理的考核更多建立在排名上。从国际上来看,主要发达国家的公募基金大都采取固定费率制度,私募基金则多采用与收益挂钩的浮动费率制度。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胡立峰认为,基金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基本特征决定了在公募基金不能让基金管理公司和投资人共担收益与风险。
他分析说,如果管理人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就不是受托管理而是共同投资了。此时基金管理公司就有自身利益要求和自身的风险考量,其对收益与风险的权衡与投资人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就会发生偏差,在实际操作中就会一切以基金管理公司利益为出发点。从长期来看,公募基金的固定费率制度,恰恰是维护了普通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针对当前投资者要求下调管理费率的呼声,有舆论认为,尽管在当前的固定费率制度下,根据契约,基金公司没有下调管理费率的义务,但是出于基金公司形象和公募基金社会责任的考虑,基金公司此时应有一定的让利行为。
实际上,近期有一些基金管理公司已经停收管理费。由于满足契约中净值低于价值增长线的条件,博时价值增长已经宣布停收管理费。另外,基金金盛由于2007年度分红不符合比例要求而暂停计提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钟恒认为,有条件的大基金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降低费率,让利于投资者,而规模较小的基金公司则难有这个承受能力。由于双方有契约在先,只要不违背契约,降不降管理费率都是基金公司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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