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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估值新政简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6日 16:36  新浪财经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 首席分析师 江赛春

  证监会于9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主要是对目前长期停牌的部分基金重仓股估值进行了重新规范。要求9月16日起,基金根据新的估值政策调整基金净值估算。

  1、政策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核心意见有两点:

  (1)停牌股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对停牌股公允价值的调整办法并未作明确规定,而是要求基金公司自行确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出了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以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等各种估值模型,供基金公司参考。

  2、政策影响简评

  (1)预计大部分基金公司将采用指数收益法,即参考两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也就是把停牌期间行业指数的涨跌幅视为停牌股的涨跌幅以确定当前公允价值。这一方法容易操作,也比较透明。

  (2)采用行业指数估值,好处是修正了净值虚高的问题;但同时标准不一致也会带来一些新问题。基金公司对停牌股采用何种行业分类标准,采用何种行业指数体系,都会对最后的净值估算产生影响。基金公司有可能倾向于采取高估净值的方法。因此在同一估值方法下,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统一的细则。

  (3)采用行业指数涨跌幅替代个股涨跌幅,只是对停牌价估值的一种修正。但任一估值方法都不可能完全准确地反映公允价值。因为个股停牌期间的价值变化也不一定等同于行业平均的变化。因此采用此类估值方法后,停牌股再度复牌时,基金净值仍有一次性调高或调低的可能,但相比之前的估值方法,已经大大降低了这一潜在净值波动。

  (4)9月16日应用估值新政调整净值计算后,当日重仓持有停牌股的基金净值将会一次性下调。停牌股市值占基金净值比重大的基金单位净值将受到较大影响。

  (5)一次性调整基金净值以后,后续基金净值将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估值政策调整后,基金净值将更真实地反映基金所投资资产的损益情况。

  (6)从政策本意来看,调整估值方法解决了目前公允价值估值法的一个漏洞,有利于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公正。避免因为停牌股产生的净值虚高对基金申赎造成额外冲击,也可避免不正常的套利行为。

  (7)由于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并没有明确,因此可能出现估值方法不一致的问题。基金公司采用相关估值方法时应及时公告,投资者也应分析不同估值方法对基金净值带来的影响。

  附:政策背景

  按照基金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金净值按照持有证券的公允价值计算,持有股票的公允价值以估值日的交易收盘价格确定。在新规定出台前,停牌的股票公允价值一直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估算。

  目前部分基金重仓股因股改或重组原因长期停牌,因此持股市值在基金净值估算中一直按停牌前市值计算。但在停牌期间全市场大幅下跌,一旦这些停牌个股复牌,可以想象将会有大幅补跌,对基金净值造成瞬间冲击。

  在停牌股未复牌前,则造成重仓持有的基金净值虚高;不少投资者因担心复牌后潜在基金净值下跌而赎回。在原有估值方法下,对基金持有人带来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复牌前赎回的基金持有人能够以较高价格赎回,而对持有至复牌后的持有人带来利益损失。

  停牌个股对基金净值潜在冲击的问题在市场上受到多方关注,证监会调整估值政策也是对市场关注的及时反应。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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