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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交通银行已代销本公司旗下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1)。自2008年9月16日起,本公司新增交通银行为旗下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2)、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5)的代销机构,并开通网上银行申购业务,但暂不享受网上银行申购的优惠费率,网上银行申购的优惠费率情况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将同时在交通银行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与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同时,在交通银行推出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时间
自2008年9月16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三)适用基金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2)、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5)。
(四)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交通银行就申请定投业务的每只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含5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五)相关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措施:
2008年9月16日起,上述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旗下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1)原已在交通银行开通定投业务并参与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活动。详情请见此前相关公告。
(2)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以及交通银行基金业务相关规定。
(3)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4)投资人可同时申请基金定投及进行日常基金申购。
(5)投资人可以同时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的基金超市提出基金定投的申请。
(6)此次基金定投优惠活动暂不设截止日期,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二、基金转换业务
(一)办理时间
自2008年9月16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交通银行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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