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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殴行为沦丧职业操守 基金乱斗应严厉禁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4日 07:54 金融时报

  这是一件无论如何都必须引起管理层高度重视和认真查处的事件。

  日前,有消息称,最近有几家基金联合“攻击”某总部在北京的大型基金,原因是该基金没有按所谓基金业的“帮规”出牌,在没有“招呼”的情况下,大举卖出钢铁股,使一些重仓持有钢铁股的基金损失惨重。而疯狂卖出钢铁股后该基金又巨量买入了金融股,比如招商银行中国平安等,而一些“重伤”的基金又联合起来“追杀”该基金,也就是联手报复、疯狂抛售金融股。该消息同时称,上交所提供的数据也证实了部分传闻。

  如果情况属实,这显然是一件影响异常恶劣、必须严肃调查、严厉惩处的恶性事件。

  首先,如果基金业确实为了业绩排名而进行此类联手报复的所谓“追杀”行为的话,那么这不仅严重违反了基金契约中的信托责任,沦丧了基金从业者的基本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而且也严重伤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众所周知,基金管理的资产来自社会千百万大众,是广大老百姓出于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愿望,出于对公募基金管理者的信任,才按照严格的基金契约将自己的财富托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管理者肩负投资者的重托,理应善待基金持有人资产,关心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基金持有人的财产性收入增长殚精竭虑、竭尽全力。如果一些基金经理或基金公司仅仅为了一己之私利,便可以无视基金契约的规定,置信托责任于不顾,用大众的财富作筹码,肆意挟私报复、相互残杀,那么,不仅这些决策和操盘者必须受到严肃查处,而且由此造成的大众财富的损失也必须由此类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层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因为基金契约从来没有授权基金经理或基金公司可以动用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在投资中进行同行之间的报复追杀,以至置基金持有人资产于高风险之中,让其财富在相互追杀中灰飞烟灭。

  其次,假如一些基金确实是迫于排名压力而通过砸盘的手法对同行实施报复和追杀的话,那么他们不仅在滥用基金持有人授予的决策权力,而且也在用自己的恶劣行径毁灭整个基金业来之不易树立起来的公信力,并且在打压大盘、毁灭同行管理的民众资产的同时,也在蒸发自己管理的基金资产,并影响着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健康运行。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理当担负起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任,最起码不应当违背价值规律而仅仅为了报复,刻意打压已经价值严重低估的股票。否则,不仅会加剧市场波动,也会给市场信心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最后,假如基金业的确存在所谓“帮规”,那么有关方面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对“帮规”予以清除。行业存在潜规则,那是难免的,但这不是可以联手操纵市场的理由。基金投资本质上应当对该基金持有人负责,只要是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公司完全可以按程序卖出或买进股票。那种明明市场跌势已成,却为了“帮规”而无视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一味持有的行为,表面看是为了维持净值不缩水,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实际上却是在通过市场操纵行为给基金持有人制造收益率幻觉,最终目的不过是为了满足基金业绩排名或者多提一些管理费的私欲。如果基金业此风盛行,那么投资者对基金业的信任将会遭遇严重危机。如果民众不敢把自己的资产交给基金打理,“基金战争”除了毁灭基金业自己的未来,还能毁灭什么呢?

  当然,此类消息,投资人无法核实。有关方面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基金业健康发展负责、对中国资本市场未来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深入调查,严肃查处,对那些拿老百姓血汗钱进行“基金战争”的害群之马予以严惩,还基金业一个纯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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