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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冲基金经理亡命天涯(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6日 04:40 21世纪经济报道

  对冲基金目前面临的监管政策因注册地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根据伦敦国际金融服务局(IFSL)的数据,45%的对冲基金采取常规的境内注册方式,其中又有约一半以美国为注册地;其余55%的对冲基金都为离岸注册公司,几乎集中在开曼群岛等国际避税地,几乎处于完全自由的天堂之中,对外的信息披露也就无从谈起。

  在美国,对冲基金一直未被纳入与共同基金一样的监管范围,直到2006年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才颁布相关规定,要求在美国注册的对冲基金公司必须到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进行登记。目前,除了在反洗钱和反欺诈两方面需要遵从相关法规外,仅仅受一些自律组织的监督,因此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和惯例。

  而注册在欧洲各国的对冲基金则受到十分严格的监管,基本上都需要与共同基金遵守同样的国家法规,因此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没有特权。

  正是由于欧洲之外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针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法规缺失,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冲基金管理人频频涉案。欺瞒客户,甚至挪用其管理的资金是案件中较普遍的行为。

  2007年7月,迈克·伯格(Michael Berger)因为管理的对冲基金损失达0.4亿美元且欺骗客户而被捕入狱。2007年9月,安哥拉(Angelo Haligiannis)由于在对冲基金的证券交易中向客户撒谎而被判入狱15年,他还挪用了客户委托其管理的钱进行各种奢华的消费。

  2008年5月,科克·莱特(Kirk Wright)刚入狱便上吊自杀,他的罪行同样是欺诈。在其经营对冲基金的时候,购买了捷豹等各种名车。最近的一起对冲基金经理的案件则是6月19日,FBI以涉嫌欺诈活动抓捕了两名贝尔斯登的前对冲基金经理。

  另外,经济案件的增加也和经济息息相关。纽约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预言:“随着经济形势的恶化,将会有更多的经济犯罪行为暴露出来,肯定还会有更多入狱的基金经理和银行家。”

  次贷危机对金融市场的冲击远未结束,一批基金公司、银行及投行的倒闭,其背后的“欺骗和贪婪”也许都会随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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