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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合格投资者基金也有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0日 08:47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谢诚

  近日,记者从上交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上证所将逐步完善大宗交易平台的运作,基金将在不久被纳入大宗交易的投资者范围。

  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24日发布了《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进入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主要操作流程和业务受理部门。

  在《指引》提及的大宗交易投资者的具体范围中,市场投资中占一定比重的基金未被明确纳入其中。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基金部以及法律部的相关人员,他们都表示,上证所将逐步完善大宗交易平台的运作,而基金将在不久被纳入大宗交易的投资者范围。

  据悉,我国交易所现有的大宗交易平台,过去多进行非流通股交易,仅有极个别的流通股在此进行过交易,在投资者印象中,这是一个流动性尚不够高的平台。《意见》出台后,沪深交易所将发布配套细则,为在大宗交易平台转让股份的股东提供高效的、便捷的转让渠道和转让服务。其中,扩大参与大宗交易投资者的范围是一个重要内容,下一步基金公司将被纳入大宗交易投资者。

  在2008年5月10日的陆家嘴论坛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就曾经明确指出:从长远来说我们投资者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已经在交易所具有交易权限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包括监管局特别的部分保险公司及其监管机构已经成为交易所的会员或者特别会员机构的一部分投资者,已经是我们这个市场的合格投资者。二是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会发展更多的投资人,鼓励更多投资人申请成为一个合格投资者,包括我们经常讲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养老机构、投资机构等等这样一些机构。我们希望有很大的合格投资人库,成为股票供应方和需求方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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