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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一大步:基金公司在港设立机构新规解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5日 07: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肖渔

  证监会今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规定》的出台将满足内地基金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开展业务的需求,使得基金公司国际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基金公司QDII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十年,内地基金行业实现了快速平稳发展,对社会理财观念转变、资本市场发展、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产生了广泛和积极的影响,基金业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内地已有60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规模最高时达到过3.5万亿,从业人员6000多人,投资者开户1.6亿。而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也由原来单纯的证券投资基金扩大到社保基金、企业年金、QDII和特定客户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有了大幅提升,财务实力也明显增强,截至2007年底,净资产超过2亿元的基金管理公司已达22家,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00亿元的已达34家。

  实际上,在《规定》颁布之前,已有内地公司就赴香港设立机构和监管部门作过沟通,个别公司也已与香港证监会进行过咨询和交流。《规定》的出台,将会满足这些公司的需求,积极推动内地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的进展。

  应该看到,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对香港市场和内地基金业无疑都有积极意义,既有利于促进香港资产管理机构的多元化,增强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吸引优秀人才,加强与国际资产管理同业的交流,丰富国际竞争的经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促进QDII业务的开展。

  据了解,QDII相关办法颁布以来,中国证监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程序开展相关审核工作。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共批准了19家基金管理公司的QDII业务资格,以及8只公开募集的QDII基金。其中,5只QDII基金募集完毕,募集规模达到1225亿人民币。目前,除因国际证券市场大幅下跌导致QDII基金出现了一定幅度的暂时亏损外,QDII业务的各个环节运作平稳有序。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资交易、清算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准备比较充分,与境外投资顾问之间的合作也比较顺畅。基金规模较为稳定,没有出现大额赎回,个别基金还有一定的净申购。在海外投资实践中,基金管理公司也初步熟悉了海外市场规则,积累了一定的海外投资管理经验。

  香港是QDII基金重要的投资区域,也是QDII海外人才招聘的重要来源地之一,部分投资顾问的香港分支机构在QDII发展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者地区。截至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巴西等35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监管机构与中国证监会签署了备忘录。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后,将进一步促进两地资产管理行业的深入合作,推动内地QDII业务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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