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11:20 新浪财经

  重要提示

  1、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37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利息)。

  5、本基金自2008年3月17日起至2008年4月16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同时发售。

  6、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所有投资者。

  7、最低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9、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机构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ib.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13、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2)83310988,400-710-9999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可包括市场风险,也可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不同。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37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募集发行,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420002、B类420102)。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投资目标

  在充分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6、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为提高基金收益水平,本基金可以参与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对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7、发售对象

  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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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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