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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行业轮动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8: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96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是指华夏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5、本基金自2008年3月17日起至2008年4月17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退回”的发售机制,募集规模上限(即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为100亿份。在本基金正常认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认购受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若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无论是否达到募集规模目标,公告当日为最后一个认购日。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金额不超过100亿份(不包括利息),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金额超过100亿份(不包括利息),将对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得调整该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上限的限制。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华夏银行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其他代销机构网点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本公司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

  10、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华夏银行代销网点每次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其他代销机构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

  11、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认购网点查询。

  12、本公告仅对“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3月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2008年3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2008年3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dwzq.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 50509666)咨询购买事宜。

  16、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除保本基金外,基金虽然进行适度的资产配置,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基金净值仍会随证券市场行情上下波动。因此,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东吴基金客户服务热线(021-50509666),东吴基金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渠道,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再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本基金适合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中长期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3 。

  2、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3、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 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 末日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本基金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退回”的发售机制,募集规模上限(即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为100亿份。在本基金正常认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认购受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若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无论是否达到募集规模目标,公告当日为最后一个认购日。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金额不超过100亿份(不包括利息),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金额超过100亿份(不包括利息),将对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 (100亿-认购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 投资者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在认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给予部分确认,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认购期内认购费按照有效确认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认购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若投资者在认购期间多次认购本基金,其有效认购申请将分笔予以确认。

  7、 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A、直销机构: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邮政编码:200135

  电话:021- 50509880

  传真:021- 50509884

  联系人:徐远征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scfund.com.cn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B、代销机构:

  1) 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在以下31个城市的292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南京、无锡、苏州、杭州、温州、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济南、烟台、聊城、昆明、玉溪、石家庄、太原、大连、沈阳、重庆、青岛、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天津、福州、呼和浩特、宁波、绍兴、常州、南宁。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或访问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进行相关查询。

  2) 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西藏、港澳台除外)的37个分行的18000多个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或访问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进行相关查询。

  3) 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均接受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访问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进行相关查询。

  4) 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访问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进行相关查询。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以下31个省市的15000个指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电话11185,或访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站www.psbc.com,进行相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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