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关于调整鹏华行业成长基金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为便于投资者投资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与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3月3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原规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现调整为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原规定赎回最低份额和每个账户持有最低份额为1000份,现调整为赎回最低份额为0份,每个账户持有最低份额为30份。

  投资者可通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办理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以上内容调整后,本公司将及时修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在最新的一期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予以列示。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新增招商银行为鹏华行业成长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的约定,招商银行将增加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现具体公告如下:

  自2008年2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银行在以下43个城市的560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基金相关业务:

  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丹东、东莞、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江阴、金华、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宁波、盘锦、青岛、泉州、上海、绍兴、深圳、沈阳、苏州、台州、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厦门、烟台、扬州、郑州、重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益田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公司网址: 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销售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的销售业务。

  自2008年2月27日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针对上述代销基金在全国以下20个省、市、自治区20个主要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沈阳、大连、深圳、广州、海口、南昌、上海、南京、苏州、杭州、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昆明、重庆、西安、南宁、成都。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755-82288968

  公司网址:http://www.cc168.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