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恢复兴业可转债基金小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可转债基金”)已自2007年6月13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为满足投资者的需要,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代销机构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2月29日起在部分代销机构恢复兴业可转债基金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小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恢复兴业可转债基金小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等相关业务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但每期扣款(申购)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 3、兴业可转债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10万元以上的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继续暂停,何时恢复上述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