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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开展份额拆分及持续销售活动(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七、基金合同的修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本公司决定修改《国泰金龙系列证券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面值的条款,将基金合同第七条《基金的基本情况》第(四)款“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修改为“本基金基金份额首发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此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八、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具体销售安排请以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解释为准。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拆分及持续销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本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本基金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拆分及持续销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拆分将使基金净值降低,拆分日基金净值将为1元,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因拆分或净值的变化而降低或提高,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1元。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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