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全球基金业监管与海外投资法律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 00:19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网

  有两个原因,值得我们放开视野,去了解全球基金业监管的模式和架构。

  一是,金融全球化下的QDII全球投资势不可挡,国内QDII在全球的投资范围正逐步放宽,境外投资除面临证券投资的一般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投资管理人风险外,由于各海外市场对基金业及投资行为的监管法规不同,法律风险以及市场管制风险不容忽视。某些投资行为可能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都有面临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在境外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经验也值得中国在相应领域的监管实践。

  二是,基金法修改的呼声高涨,中国基金业爆发式增长之后的变法正当其时,预计2008年或有较大突破。美国基金业的类"萨班斯法案"管理模式,香港基金业的宽门槛、高度自律式的管制模式,德国基金业"全能银行"背景下的监管模式,以及日本的由政府强势主导的管理模式,由于管制环境不同,市场成长的背景不同,值得中国基金业在未来的立法实践中学习借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