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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建言新股发行:中小投资者应参与询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 03:20 第一财经日报

  

  有投行人士认为新股发行三种改革方案目前的操作难度较大 本报摄影记者/吴军
   
    一些机构投资者经常利用询价的权利为自己谋利,比如询价时把区间价格定得较低,而在投标时把投标的价格报得较高,从而达到在一级市场上低价购得股票的目的。而鉴于A股市场上散户仍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在定价区间上没有他们的声音是极为不公平的。”

  谈起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基金经理们几乎异口同声的两个关键词是:申购差价和定价方式。

  北京一位基金经理表示,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关键即是建立价格形成的市场化机制。他认为,发行价格的市场化途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减少一级市场申购差价,即是使得发行价格更接近二级市场价格,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2007年以来新股发行高开后暴跌的现象。

  另一个方面则是申购方式的市场化。他认为,现在的发行价格询价制度是不够市场化的,因为现在是先询价,价格确定后再入资金。他建议,新股发行也可借鉴国债市场化招标的办法,直接用资金询价,中标的资金才有投票权和发言权,没有中标的资金就无法参与发行。这样,资金为了中标,就会使得报价更接近市场价格,即价格形成由市场决定。

  也有基金经理认为,另一个可行的办法即是让中小投资者参与询价,即价格形成不仅仅由机构来决定。他介绍,一些机构投资者经常利用询价的权利为自己谋利,比如询价时把区间价格定得较低,而在投标时把投标的价格报得较高,从而达到在一级市场上低价购得股票的目的。而鉴于A股市场上散户仍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在定价区间上没有他们的声音是极为不公平的。”

  一位基金研究人士表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可借鉴香港的办法对定价公开发行的部分采取分组发售的办法。即一部分由认购额大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一部分由认购额小的中小投资者认购。他认为,这既考虑了散户参与询价的操作实际,又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公平。

    吴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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