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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修改已启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 17:02 南方都市报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投资基金立法小组专家王连洲透露 基金法修改已启动 本报讯 日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投资基金立法小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基金研究公司理事长王连洲对外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启动。他表示,即将进行修改的基金法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将可以投资其股东和托管银行发行的股票,同时基金将突破现有的对关联交易等一系列禁止性的投资羁绊,拥有更多的投资创新空间。基金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基金法能如其所说进行修改,将推动基金业的长足发展,促进基金业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迫切需要修改 王连洲表示,经过两年牛市的发展,基金业已经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但现行的基金法受起草时环境影响很多条例过于保守,在新的情况下已经暴露出很大的局限性和缺憾。有些规定抑制、压缩了基金业市场化和开拓创新的空间,甚至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因此,修改基金法是监管层必要和迫切的任务。 比如现行基金法规定基金公司不得投资其自身的股东和托管银行,基金不能申购其股东券商承销的新股。一基金高层告诉记者,很多基金公司的股东是国内优质的上市公司,但公司旗下基金不能买这些蓝筹股,令基金公司损失数百万的利润。如果这些限制条款能够修改,基金公司的投资会更加灵活,也能更好地为持有人创造价值。 投资范围将扩大 王连洲还透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基金产品将突破现有的对关联交易等一系列禁止性的投资羁绊,拥有更多的投资创新空间。不仅可以投资上市交易的证券,而且可以专攻理财,进行黄金期货、股指期货、外汇期货、理财基金、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的投资。此外,基金持有人的话语权将有所提高,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力度将进一步强化。基金理财的法律规章将更加严密、科学和规范化,违法违规的成本将大大提高。 基金管理人的聘任有可能贯彻市场化原则,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将摒弃单一化,放宽限制,基金的有限合伙组织形式将有可能成为现实。基金团队也将允许获得一定比例的激励期权,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有可能全面涉足金融理财市场。通过设立国内外子公司,开展境内外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投资理财顾问业务,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理财公司。 王连洲认为,一旦新的基金法修改成功,基金管理公司的数目将进一步增加,业务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而业内基金公司人士听闻后普遍表示欢迎,亦希望基金法能够尽快修改和实施。但同时业内也指出,基金投资范围的扩大,将更加考验基金公司团队的投研能力。上海一基金公司高层对记者称:“目前基金业人才还很缺乏,基金公司必须花很大心血去培养一支适应市场发展的投研队伍。新基金法修改后,培养人才的工作将更有难度。”但他同时也表示,尽管基金法的修改会加速基金公司的洗牌,但国内基金业会因此更加健康。 本报记者 王梅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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