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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融鑫基金)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08: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21008(前端)、128008(后端))由融鑫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融鑫基金”,基金代码:184719)转型而成。融鑫基金自2008年1月10日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投瑞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原融鑫基金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转换、收益分配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之为“确权”。

  一、确权对象

  截止2008年1月9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融鑫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8年1月11日起开始办理确权业务。可办理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均可受理(本基金分红的权益登记日除外)。

  三、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

  参与本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如下:

  (一)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办理确权必须先到上述销售机构网点开立基金交易账号并开通国投瑞银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办理国投瑞银基金账户开户手续的投资者不需再办理开户手续。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增减参与确权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四、确权业务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身份通过本流程规定的方式不能核实则不予确认。

  1、投资者持以下资料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包括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下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签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④印鉴卡原件;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⑥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注:以上资料的原件必须提供,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中国工商银行和参与本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表面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核对申请人的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正确、完整,无涂改,并提示申请人正确填写确权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中国工商银行及其他可确权的销售机构须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数据发送至注册登记机构。各销售机构将保留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以备留档核查。

  3、在收到申请确权的电子数据后,注册登记机构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为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4、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5、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确权业务的具体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确权申请确认及失败处理

  1、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2、确权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确认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国投瑞银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国投瑞银客服电话(400-880-6868)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

  3、如果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有误,即为确权失败。在确权失败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根据投资者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投资者,告知确权失败的具体原因和后续处理方法,请投资者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六、确权业务规则

  1、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基金退市时投资者持有的原融鑫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如确权成功,将会把投资者应得份额登记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下。

  2、原融鑫基金退市后,本基金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结束后进行基金份额拆分,使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注册登记机构将据此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原融鑫基金基金份额经折算调整后的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3、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注册登记机构。在投资者办理确权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份额),其分红方式统一为红利再投资,分红后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注册登记机构,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

  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暂不受理确权业务申请。

  4、办理确权手续时,投资者应选择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者(即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在投资者确权成功后,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对投资者经确权持有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将按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即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处理。

  5、投资者确权成功的基金份额均为前端基金份额。

  投资者提出确权申请时须填写“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端基金代码(121008)。

  6、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只需对其在基金退市时持有的原融鑫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将同时登记投资者原融鑫基金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包括原始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结束后进行份额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在办理确权申请之前本基金收益分配强制红利转投资的基金份额(如有)。

  七、友情提示

  1、尚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如需要查询原融鑫基金退市前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可以到日常办理基金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查询持有的原融鑫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投资者也可以拨打国投瑞银客服电话(400-880-6868),在人工核对投资者证券帐号和身份证号码后,查询原融鑫基金的持有数量。但该部分基金数量在确权成功前未体现在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对帐单中。

  2、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帐户卡原件。如果遗失,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托管基金份额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办理挂失,即可补办证券帐户卡。

  八、其他

  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真:(0755)82904048

  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7日

  融鑫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ubssdic.com)发布了《融鑫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融鑫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融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基金融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融鑫

  交易代码:184719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8年1月10日(注:T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8年1月9日(注:T-1日),即在2008年1月9日(注:T-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融鑫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融鑫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融鑫于2007年12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融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融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344号《关于核准融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2月28日发布了《融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融鑫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8]1号《关于同意融鑫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融鑫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投瑞银成长基金”),由《融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终止上市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暂不开放赎回。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网点等代销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注:原基金融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基金融鑫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至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成长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和其它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基金融鑫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基金融鑫终止上市后,原基金融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融鑫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原基金融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国投瑞银成长基金份额的赎回。

  4、办理基金融鑫确权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投资者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包括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下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签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④印鉴卡原件;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⑥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注:以上资料的原件必须提供,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基金融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想对其由基金融鑫份额转型而成的国投瑞银成长基金进行赎回,事先必须对其持有的基金融鑫份额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二)代销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及其他基金代销机构等(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基金终止上市后发布的《发售公告》及《确权登记指引》)。

  五、其他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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