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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达隆创业基金清算通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 08: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现由广州市财政局牵头成立裕达隆创业基金(广州)清算组,对裕达隆创业基金(广州)的资产进行清算。如你(单位)认为对裕达隆创业基金(广州)拥有债权,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地址:农林下路121号之一10楼,邮政:510085,电话87601538)书面申报债权。债权申报人应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债权申报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特此通知 裕达隆创业基金(广州) 清算组(代章)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裕达隆创业基金(广州)清算通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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