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基金公司股权激励争议中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07: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付建利

  早在去年11月底召开的第31次基金业联席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明确表示要推动基金管理股权激励试点,一年过去了,试点仍然难产。日前在深圳举行的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基金业股权激励这个敏感神经再次被触动。

  肖华、江晖、闵昱、王贵文、吕俊、李学文……

  这一个个基金业如雷贯耳的名字,都先后从公募基金榜单上消失,转投私募战场。他们的每一次“奔私”,都在业内引发一场不小的地震。

  可以说,在经历了大规模赎回、“老鼠仓”丑闻等种种考验之后,愈演愈烈的公募基金经理“跳槽”风,又成为横在年轻的中国基金业面前的一道坎。

  面对众多公募基金经理争相挂冠而去,基金公司的高管均呼吁管理层尽快设立股权激励制度,以保持基金公司的稳定运作,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但市场上有另一种声音认为,基金行业作为管理层重点保护、重点扶植的对象,已经占据了太多的社会资源,如果再推行股权激励,恐怕各方利益“摆不平”。更有偏激人士跳出来喊一嗓子———“别老拿人才流失说事!”

  基金公司股权激励,注定要在争议中前行。

  日前,在深圳举行的第六届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中国基金业内人才流动性过于频繁,尤其是不少公募基金经理流失到私募基金的“老大难”问题,再次成为与会各方人士关注的焦点。

  “如果换做是你,一年内产生60亿元的价值,你本人只得到几十万元的年薪,你会如何选择去留?”面对公募基金经理的“奔私”,众多基金公司的高管均呼吁管理层尽快设立股权激励制度,以保持基金公司的稳定运作,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不少与会人士也表示,降低准入门槛、在基金业内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破除基金业的特许经营现状,在此基础上设立股权激励制度,有利于解决基金业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和基金公司经营不稳定这两大难题。

  基金业内的股权激励制度讨论已经年有余,而时至今日,统一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仍然没有形成,具体的推出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管理层发展基金业用心良苦

  对于基金公司推出股权激励,从而更好地保护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层可谓用心良苦。在日前的第六届基金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讲话中提出:“各公司应加大组织制度创新力度,探索新型公司管理模式,建立包括员工持股在内的适合基金行业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他还提到了基金公司发行上市试点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人才使用和培养战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基金行业,引导和支持公司走专业化道路,发展不同风格和特长的专业化公司,研究探索基金公司进行发行上市的试点。”

  证监会基金部主任李正强也曾表示,目前国内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形式非常单一,为推动基金业的发展,证监会正考虑在股权政策方面做出部分调整,比如让基金从业人员、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通过这种创新和安排,让基金公司建立一种长期激励、风险共担的机制。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认为,通过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不仅能够留住专业的人才,也能减少业内一些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激励机制的缺乏,有可能会把一些骨干人才变成不规范的投机或者破坏力量。”

  基金公司翘盼股权激励

  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总裁叶俊英也在本次论坛上表示,基金业是个人才密集性的行业,易方达非常重视并在积极推动股权激励,对此也“抱有希望”。

  深圳一家资产管理规模在3000亿左右的基金公司的高管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也正在研究股权激励方案,“初步的思路和实施步骤已经有了,就等政策了。”

  早在2006年6月,证监会基金部就召集13家基金公司的负责人开会,初步探讨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并最终确定基金公司管理层持股上限不得超过20%。在去年11月底召开的第31次基金业联席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首次明确表示要推动有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点。

  “基金公司股权激励问题太敏感了,我不愿多谈,只要没有正式实施,就是个常谈常新的话题。”昨日,北京一位基金研究界权威人士如是表示。

  监管层思路基本成熟

  资料显示,证监会对于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思路趋于成熟,大致是:首先,基金公司员工持股不能超过基金公司总股本的25%;第二,在拿到股权的员工离职之前,需将股权按公司原先约定价值归还;第三,基金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必须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据悉,证监会在基金股权激励上也采取了谨慎试点的做法,抱持“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思路,但目前还无具体的实施办法出台。

  而在法律上,现有的基金法为股权激励保留了空间,只对主要股东的资质进行了规定,对其他股东并没有要求。《基金公司治理准则》则在第八章中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基金行业的特点建立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一位监管层人士向记者表示,股权激励的对象是真正能给基金行业带来创新的人,不仅包括基金经理,也包括技术支持、后台服务、营销策划等方面的人士,“股权激励用得好可以促进基金行业的发展,用得不好就有可能带来新的利益输送问题。”此外,职业经理人必须要有独立性,如果依附于基金公司大股东,这样的股权激励毫无疑问就要打上问号。

  据了解,目前一些基金公司酝酿的股权激励方案一般是基金公司大股东与管理层达成协议,在基金业绩增长的情况下,拿出一定比例的股权对管理层实施奖励。除管理层外,投资和研究等对公司业绩贡献突出的部门的中层、普通员工,能否获得一部分股权,取决于各家基金公司的具体安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