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四把利剑斩断基金利益输送链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07:30 深圳商报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四把利剑斩断基金利益输送链条

  基金业内盛行多年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优于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优于封闭式基金”的利益排序很快将不再具有实际意义,因为基金利益输送的链条将被彻底切断。

  记者获悉,在《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正式颁布的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也于上周五开始在业内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的四把利刃,“投资决策、交易分配、监控监察和信息披露”四个环节,共同组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原则从投资决策开始

  将公平交易体系的建立向前延伸至投资决策环节,无疑是对以往公平交易仅限于分配环节理念的一大突破,将从源头上保证公平交易的实现。

  为了实现投资决策环节的公平交易,《指导意见》将基金投资决策流程化、制度化,从四个方面保证其有效进行。

  首先,确保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得到的信息必须是公平的,应建立规范的平台来发布信息。

  其次,要求基金公司应建立客观一致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第三,公司应根据上述研究方法设立全公司适用的股票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要上溯到同一个研究方法,一级股票库是由统一的方法在制定。

  第四,公司应在股票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风格股票库,投资组合经理在风格股票库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

  确保分配过程公平

  不同于国外市场追求分配结果上的相对公平,《指导意见》则是从确保分配过程公平的角度对基金公平交易提出了要求。

  《指导意见》规定,公司应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包括所有投资品种的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稽核,可持续。

  针对交易过程中较易出现利益输送的“买卖”环节,意见对不同基金经理之间以及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分别进行了严格规定。

  《指导意见》明确,公司应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并严格执行,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资产组合在同一时间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定现价之内,交易系统应将该笔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同时,除申购、赎回、个股投资比例超标等客观因素之外,投资组合经理投资某一证券,应该为其管理的投资风格相近似的投资组合同时下达指令,以使他们获得相同或相近的交易价格。

  设定具体监察目标

  针对以往公平交易监管中缺乏监察依据的难题,《指导意见》首次设定了具体的监察目标。《指导意见》要求,公司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实时监控,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也应加强监控,并进行合理性分析。同时,公司应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

  异常交易应公开披露

  为了便于监管部门对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进行监察,《指导意见》制定了异常交易报告制度。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指导意见》中还首次设立了异常交易情况的公开披露制度,加强整个市场和投资者对基金投资行为的共同监督。

  报告制度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公司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各个投资组合进行业绩归因分析,对交易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公司每季度和每年应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内(5日内、10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经管理层全体签字后,报

证监会基金部、相关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上海证券报供稿记者商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