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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敏杰:修改基金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2日 10:45 新浪财经

  

桂敏杰:修改基金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上图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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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2007年12月2日,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会、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嘉宾们济济一堂探讨“基金业的持续、稳健与规范发展”。在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表示,修改基金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桂敏杰表示,2004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确立了基金行业运作的法律框架,有力地推动了基金业的规范和发展。随着金融体系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出现转折性变化和基金业快速发展,法律滞后的现象开始显现。基金法的部分内容已不再完全适应当前基金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需要。例如,过高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利于形成更充分的市场化竞争,过严的投资限制局限了基金管理人的运作空间;过细的基金运作规定制约了市场的创新;过于原则的背信原则条文不利于违法违规背信行为的查出。综合分析和考虑各方面因素,我们认为修改基金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应当积极推动立法机关对基金法修改完善,并相应调整补充和修改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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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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