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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增为华安宏利股票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08: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协议,自2007年11月 29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宏利”,基金代码040005)。投资者可在中国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华安宏利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一、申购申请金额限制 华安宏利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人民币为50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二、基金申购费率 根据华安宏利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约定,华安宏利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费用名称 分段区间 收费标准 前端申购费 0≤M<100万 1.50% 100万≤M<1000万 1.00% M≥1000万 不超过0.6% 自2007年11月29日至2007年12月31日(截至当日交易截止时间15:00),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华安宏利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三、基金赎回费率 根据华安宏利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约定,华安宏利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费用名称 分段区间 收费标准 赎回费 365天以内(含第365天) 0.50% 365天-730天(含第730天) 0.25% 730天以上 0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ua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 2、中国工商银行网址:http:// www.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电话银行:95588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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