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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成份股优选实施基金份额拆分修改基金合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5:3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S*ST海纳公告编号:临2007—088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已于2007年8月27日起每周一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07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告》;2007年9月19日、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2007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重大事项公告》。目前公司的债务重组及资产重组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且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公司将在完成债务重组工作后启动股改程序,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九家,尚无非流通股股东向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必须等第一大股东——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及第四大股东——深圳市瑞富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归属明确后,并只有在完成债务重组工作后才能启动。2006年度公司已被实施暂停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尚未聘请股改保荐机构。 三、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将督促各方加快债务重组工作进度。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1、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2、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3、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160万股已裁定抵债给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详见2007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1日披露了《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详见2007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截止公告披露日,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60万股的股权尚未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2、深圳市瑞富控股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6日披露了《浙江海纳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07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截止公告披露日,深圳市瑞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80万股的股权尚未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3、深圳金时永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5日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深圳科铭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33%,转让总价款为2000万元(详见2007年9月19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本公司尚未启动股改程序,深圳科铭实业有限公司转让给深圳金时永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1380万股法人股尚不能办理过户。上述法人股已于2007年9月28日质押给深圳金时永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见2007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质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S*ST海纳公告编号:临2007—089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4月23日起停牌;公司已于2007年8月27日起每周一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2007年10月24日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1月8日公司接到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诉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解除了相应的冻结和查封(详见2007年11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鉴于本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有待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成功与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由此停牌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 本公司将根据重整进程及时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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