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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趋势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更新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为方便投资者投资我司旗下基金,我司决定将于2006年8月4日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中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作如下更新: 原规则规定为: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申请开办本业务时应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费)。兴业趋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本业务之前,其单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必须不得少于200份。” (注:我司于2006年11月30日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赎回最低份额限制的公告》将兴业趋势基金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200份。) 现更新为: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申请开办本业务时应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费)。敬请兴业趋势基金的投资者注意每期扣款金额的设定,若申购成功后单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则中登系统将会自动对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注:对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遵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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