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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不得诱导投资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00:31 东南快报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昨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销机构不得诱导投资人认为低净值基金更便宜的做法。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不得人为制造基金销售的紧俏氛围,不得擅自变更基金的发售日期、集中申购日期,不得以网上交易等任何方式提前或延迟基金的集中销售日期,不得进行预约认购或预约申购,以保证基金销售活动的公平公正。

  避免基金规模盲目扩张

  中国

证监会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我国基金资产净值达33120.02亿元。

  在9月21日到10月底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没有新的基金发行,但是基金总规模增长1591亿份,基金资产净值增长9.56%。

  对此,中国证监会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坚持长期稳健经营理念,努力保持资产规模扩张与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公司脱离自身管理能力盲目扩张基金规模。

  根据通知,对于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转开、拆分以及其他限量集中销售活动,基金管理公司要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向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另外,针对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业绩排名和短期收益而忽视流动性风险的问题,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下发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加强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压力测试,合理配置资产,并结合市场状况和自身管理能力制定流动性风险控制方案,以切实加强基金投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认真关注各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债券、

股票等的配置情况、持股集中度和单只股票的投资价值及估值风险,牢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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