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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II出海 别成了人家的销售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 09:3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荣 篱 管理权完全交给外方,中国的基金公司就成为海外机构的一个销售机构。海外机构把成熟的产品拿到中国来让基金公司帮着卖就行了,这样,中国基金公司永远也培养不出自己的投资人才。 最近,流传着一个关于QDII的笑话。某QDII在海外市场下单,很快,全市场都知道其批量吃货的消息。该QDII人员颇为纳闷:怎么就人尽皆知了呢?原来,海外市场的交易方式大异于国内,人尽皆知是交易方式所至。忧虑因此而来:连交易方式都不熟悉,更不要谈规避风险抓住机会了。 不仅如此,由于次按等因素,国际市场极不稳定,香港市场因“直通车”而暴涨,中国老百姓出海热浪袭人,这一切都让市场开始担心QDII的风险。 管理人风险 早在第一只股票QDII还在做发行前期准备时,工商银行个金处的一位资深人士就向记者表示,他们有信心说服投资者放下对人民币升值的忧虑,也可以让老百姓明白海外投资的必要性,但是,如果有投资者质疑管理人的海外投资经验的话,他们会难以应对。 事实上,无论监管层还是基金公司都意识到国内机构海外投资经验的不足,因此在QDII的相关规定中,要求基金公司聘请海外机构作为投资顾问,对作为投资顾问的海外机构要求也相当高———其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得低于100亿美元。 然而,投资顾问究竟起多大作用呢?“监管层不愿意我们把投资管理权完全交给外方。”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这样的陈述。在QDII产品的系列宣传中,记者也发现,一些基金公司将投资顾问的介绍放在相当次要的位置,甚至一带而过。 一位长期在中外合资基金公司供职的人士也表示,外方投资顾问是否倾囊相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认为,对投资顾问而言,其合作的国内基金公司并不是他们在中国的业务基地,其商业利益是相当有限的,因此,海外机构愿意付出多少人力物力,要打一个问号。即使是中外合资基金公司的外方股东在调动内部资源支持中国的QDII投资上都有问题,一纸“投资顾问协议”能保证什么呢? 在与投资顾问的合作上,也有人士提出区别不同的基金公司采用不同的政策。对于资金实力非常强的基金公司,完全可以用重金建立自己的投资研究队伍,购买硬件设备等等,而对于一些实力较弱的公司,则可以更多的依赖外方股东或者投资顾问。 避免“台湾地区模式” 既然业内都意识到国内基金公司自身的不足,那为什么“监管层不愿意把投资管理权交给有经验的海外机构”呢? “管理权完全交给外方,那中国的基金公司就成为海外机构的一个销售机构。海外机构把成熟的产品拿到中国来让基金公司帮着卖就行了,这样,中国基金公司永远也培养不出自己的投资人才。”一位业内人士如此分析。 事实上,这种“直接拿海外成熟产品来卖”的模式已在中国出现,只不过销售机构不是基金公司而是银行。9月底,有数只QDII由银行发行,其资金完全购买海外成熟基金,如建行的摩根富林明、招行的景顺中国、富达中国等等。 经历过台湾地区基金业开放的汇丰晋信基金公司总经理李选进对上述现象表示担忧。他说,现在需要警惕国内机构成为国外投资机构纯粹的销售方,这种情况在台湾地区就出现过。台湾地区当年对海外基金的销售政策比较宽松,成立两年以上的海外基金只要注册登记后就可以在台湾地区销售,这对台湾地区基金业有非常大的影响。这一政策下,外资觉得没有必要在台湾成立基金公司,只需要把成熟的基金直接拿到银行去卖就可以了,这样成本低又可以借助银行广大的销售渠道。所以,在当时,台湾地区投资者虽然可以买到全球各国的基金,但台湾全岛的合资基金公司只有两家。这样对台湾地区培养本土的海外投资人才是非常不利的。 李选进认为,目前国内有走台湾地区老路的隐忧。他说,国内银行强大的销售网络是毋庸置疑的,国内基金公司无论是A股基金还是QDII的销售都要借助于银行。另一方面,在QDII上,银行的QDII产品审批速度远快于基金公司,与此同时,可以进行QDII业务的银行数量也远远超过基金公司。这是国内的情况。从海外情况来看,全世界成千上万家投资机构,有着投资研究的优势。如果国内的银行销售与海外机构相结合,那对国内基金公司,无论是合资还是内资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台湾当年的老路会不会在中国大陆重复,这就要看监管层的考量。”李选进分析说。 “步台湾地区后尘”的担忧在业内确实存在,“但这不是一个管理机构可以改变得要的。”一位人士分析说,由于银行和基金公司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部门利益不同,协调并非易事。 合资公司左右逢源? 是选摩根、富达、景顺还是选国内某某基金公司?一边是百年老店,全球投资经验丰富,一边是只有十年历史刚出国门的新手。一旦中国老百姓对海外投资机构有了足够的了解,选择谁放弃谁是不言自明的。 那么,如果是富达+国内某基金公司呢?“如果一家基金公司既可以有富达或者景顺或者其他海外知名机构的投资经验,又有国内基金公司良好的服务,又受国内法律的保护,你会怎么选择?”采访中,记者被如此反问。显然,提问题的人是想说明中外合资基金公司的优势。 毋庸置疑,在QDII业务上,中外合资基金公司确实有其天然优势,无论是产品设计、售后服务、人才培养都是如此。一方面,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可以利用外方的全球投资平台,弥补自身的经验不足;另一方面,合资基金公司也不必将投资权悉数交出,从而可以培养自己的全球投资人才。看上去,合资基金公司真是左右逢源。 然而,事实是否如此呢?有人士暗指,有中外合资基金公司QDII的投资看似在合资基金公司手中,其实是在完全复制其外方股东的成熟产品。其所谓的基金经理,只能算是一个“影子”基金经理,实际功能则是一个营销人员而非投资人员。 合资基金公司是否既能为中国老百姓出好海保驾护航,又能为中国培养全球投资人才,还有待观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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