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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调至1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02:13 东南快报
“十一”长假刚过,各家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就接到了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高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穴以下简称通知?雪,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从5%提高到10%。 尽管《通知》中并未提及不久前发生的基金公司“上电转债事件”,但由于“上电转债事件”是基金公司首次动用风险准备金弥补投资操作错误带来的损失,并且监管层在处理完“上电转债事件”一个月之后就提高了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基金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电转债事件”成为此次提高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的“导火索”。 据悉,今年8月14日,三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五只基金在所持有的上电转债到期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既没有卖出,也没有转股,由此给持有人带来了2200万元的直接损失。9月初,监管层发文确定此次事件是由基金公司管理疏忽造成的,要求由相应公司的风险准备金承担损失,持有人不必承担。 消息人士透露,在上述三家基金公司中,其中一家基金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只是略高于需要赔偿的金额,赔偿完后“所剩无几”。 一般而言,费率提高都不追溯以往所交的费用,但这次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一直追溯到今年年初。《通知》显示,“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低于管理费收入10%的,应该在2007年12月之前补提。” 一位不愿具名的基金督察长认为,基金风险准备金除了常规性的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外,更重要的是为急速扩张的基金规模隐含的突发性风险做了准备。 广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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