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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电转债乌龙:暴露基金风险监控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01:36 第一财经日报

  吴慧

  日前“基金亏损于上电转债”事件被不少人看作专业机构投资者一起可笑的“乌龙”。事实上,这一事件在基金行业内引发的思考绝不仅仅是“一笑而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近日向各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发出《关于部分基金管理公司未按期操作上电转债事件的通报》,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在8月中旬因未能及时转股或卖出所持有的上电转债,而被上市公司强制赎回,直接造成了2200万元的损失。《通报》中指出,此次事件是近年来管理人未能勤勉尽责、操作不当而发生的较大案例之一,反映出相关投资管理人责任心和风险控制意识薄弱,专业素质和技能不够合格。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上述5只基金的基金经理大多有正在休假、出差调研或国外学习等特殊情况。基金监管人士认为,此次事件虽有偶然因素,却反映了基金风险监控体系的缺失。基金公司用风险准备金填补损失的处罚,可使得基金公司吃一堑长一智,迅速建立风险监控体系。

  基金业内对此也有颇为激烈的争论。大部分基金公司人士均认为此事件有较大的偶然因素,并不具备行业意义。有基金人士表示,可转债和权证相类似,属于新的投资品种,基金对此的投资比例非常低,所以一些基金经理对此并不熟悉。也有人认为,有的基金公司将转债放在固定收益部管理,有的公司放在股票投资部管理,由于转债的股性强弱不同,很容易造成“两不管”。

  但是一位基金研究人士对整个基金业提出警告,“乌龙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转债的损失是可以精确计算,但股票的投资损失是看不到也无法计算的,“转债‘乌龙’说明基金仍在炒股阶段,投资研究和风险监控并无体系可言。”更有人士认为,5只基金的基金经理应该“下课”。

  一位基金经理的表态显示基金公司内部风险监控体系还有待成熟。他表示,基金在日常投资过程中会面临两种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上电转债“乌龙”即属操作风险,而操作风险是应由风险体系来控制的,而不是基金经理个人能够避免的。“基金经理的职责就是按照长期投资的原则来组合投资,交易问题就应该有风险体系来监控。”而经过十年发展,基金公司内部股票投资的风险体系已经较为成熟,但是对转债、权证乃至将来的股指期货等新品种的风险体系还有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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