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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社保基金较真上市公司治理 形成指标性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齐轶 北京报道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近期向所聘基金管理人发出通知,要求每月定期报送持仓前10名上市公司的治理信息。社保基金有关人士表示,今后会将这些集中起来的信息加以提炼,最后形成“指标性要求”。

  按照要求,基金管理人需填写公司治理评价信息汇总表。该表评价指标分为股东及股东行为、董事及董事会、薪酬机制、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四个维度,目前这四个维度权重各占25%。

  股东及股东行为包括所有者结构、控股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三个方面的内容。董事及董事会评价指标包括:董事的任职资质及独立性符合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等。薪酬机制包括董事的绩效评价、公司业绩目标和高管层薪酬机制三个方面。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方面的指标包括,是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重大信息披露方面是否足够公平以降低损害公众股东的内幕交易的发生等。

  全国

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高西庆曾表示,作为一个被动投资者,社保理事会以往将资金分配给投资管理人后不会直接干预各公司如何建立自己的投资组合。随着社保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社保理事会意识到自己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具有一定的责任。

  超过30%的

股票资产配置比例和A股市场不断上升的估值水平,也是社保基金理事会要求基金管理人关注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的重要原因。经验表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良好,对于其未来成长性以及股东价值最大化关乎重大。

  截至2006年底,社保基金资产按市值计算共3268亿元,其中股票类资产1119亿元,占比达到34.24%。而截至昨日,沪市A股市盈率已达43.96倍,深市亦达63.0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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