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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加强对基金交易行为的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09:13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唐玮4月16日北京报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2006年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在总结去年监管情况的同时,表示针对2007年以来市场交投非常活跃的情况,上证所将加大对市场一线监管的力度,除了加强实时监控,还将加强对基金交易行为的监管,尤其重点关注基金集中持股、尾盘异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证所对市场一线监控的工作量将会更大,提请证监会稽查提前介入或立案调查的案件数量无疑也会明显增多。自律报告也指出,在全流通环境下,监管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例如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监管,大股东的利益与市场利益的一致性使得大股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在意自身的股价表现,也有动力通过一些不当的方式牟取利益。二是专业投资机构的监管方面,交易所会员的抗风险能力和自律意识仍然相对薄弱,而且随着市场逐步开放,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对国内监管法规和执行效力也提出了新挑战,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也将成为基金交易监管的重点。三是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特性对交易者和监管者都提出了较高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 对于一线监控具体规划,上述负责人介绍说,首先,继续加强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异常交易行为。其次,要加强对基金交易行为的监管,尤其重点关注基金集中持股、尾盘异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截至2007年3月31日,针对基金进行的异常交易调查共计18起,占去年29起的62%,电话提醒相关基金公司注意风险、规范操作。今后,将沿着2006年的监管思路,一方面继续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交易监控和分析,加强对会员自营和集合理财计划的监控,约见借壳传闻多的会员高管谈话,传达监管信息,并加强对基金、QFII和保险公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特别是基金交叉持股、利益输送、操纵股价等问题,并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二级市场行为的监控。 此外,上证所表示要加强所内联合监管以及所外与深交所、中金所等的监管交流。在所内,市场监察部与上市公司部、会员部加强联合监管,及时发现股价异动、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信息,及时规范会员公司行为。在所外,上证所与深交所已建立了两所市场监察部定期监管信息共享交流的联席会制度,并为应对股指期货推出后对现货市场的影响,与中金所开展了多次业务交流会议,就如何建立证券现货与期货跨市场、跨品种监察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机制等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已形成了初步框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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