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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凸现基金业道德缺失 基金经理要珍视诚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08: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有关基金经理不满于现在的收入,开始秘密从“老鼠仓”上获取非法收益的报道。由此可以预见,随着基金行业的不断兴盛,恐怕会有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会参与“老鼠仓”发财获益的行为。

  那么,究竟什么是“老鼠仓”呢?就是指庄家在用机构的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机构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率先卖出获利,亏损的是机构资金。

  据传,“老鼠仓”产生的原因,除了自律不严,部分还在于基金经理对收入的期望值过高。例如,一位基金经理去年给某基金赚取了20亿元的利润,其工资、奖金、分红加起来有100多万元,即便如此,他还认为收入远远比不上贡献。因此,在操作基金时,埋伏了不少“老鼠仓”,大获其利,而有些机构也认为理所当然,对此视而不见。

  本来,“基民”是基于信任,把资金交给基金经理来操作,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替“基民”管理资产,这是一种良性的“信托责任”的关系。而如果基金经理无视这种“信托责任”,利用内幕信息以及自己运作资金的便利,炒作与此相关的

股票,这不仅有违基金经理的“信托责任”,而且还涉及到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本质上与贪污、盗窃没有区别。

  实际上,据介绍,前些年在

证券业早就流行着私设“老鼠仓”的行为,操盘手大获其利,由来已久。而今,“老鼠仓”又从证券蔓延到了基金,无疑危害是更大,波及危及1700万“基民”。

  笔者以为,“老鼠仓”的逐步抬头,不仅凸现出监管的薄弱,更是体现了基金业内“信托责任”理念的缺失。因为基金经理们并不理解,他操作的平台是中小“基民”给予的,他操作好是应该的,有了百万以上的年薪,还觉得自己拿得少,实在不该。

  同时,“老鼠仓”还反映了监管的薄弱,操作的规定不明确。在美国等国外基金行业中,为解决基金经理的利益问题,规定基金经理可以买卖股票,但是不仅要将交易信息定期对雇主报告,而且要遵循一种“交易优先次序”问题(priority of Transactions ),具体而言,就是基金经理要将客户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在为自身利益采取行动之前,必须让客户首先采取行动。一旦违反这些行为,将受到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

  事实上, 对后市的预期越是乐观, 业内对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的担忧也越大, 中国基金业短短的八年时间里,并不缺乏诚信危机带来的教训。早期的“基金黑幕”几乎使刚刚起步的基金业夭折。好容易基金市场重树立信心,局面来之不易,但愿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基金经理们也要珍视自己的“信托责任”,不要再次毁掉基金业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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