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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基创新: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方案设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09:17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丁庭栋 刘丽丽

  可转换封闭式基金

  可转换封闭式基金(Convertible Close-end Fund)指当市场折价率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时,投资者就可以选择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并以单位基金净值赎回基金份额。折价率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主要指当市场上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达到投资者申购封闭式基金时附带的转换权利条件注明的折价率。当市场折价率达到条件时,投资者选择执行转换的权利,并以单位基金净值赎回基金份额。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转换权利实施不同于可转换债券,此种权利是一种类似于看跌期权权利,而不是看涨期权权利。当折价率增大突破某个条件时,投资者选择执行该权利。如果某只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市场折价率达到转换条件时,投资者不行使该种权利会产生收益下降(在不转换的条件下进行交易时)。当折价率持续走高,收益会持续下降(假设转换前收益不变,一种简单的情形)。

  可转换

封闭式基金,同样是一种混合型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它兼有封闭式基金特性和期权特性。它的封闭式基金特性体现在其行使转换权利之前,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持有者是该基金的投资者,享有定期获得分红的权利。如果可转换封闭式基金在到期后仍未被转换成开放式基金,到期可给予投资者资金清算。它的期权性表现在它赋予持有者一种选择的权利,即在规定的时期内,投资者具有选择是否将封闭式基金转换成开放式基金的权利。这样的选择权实质上是一种卖出期权,在规定的转换期内,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也可以放弃转换权。

  当基金发行人的基金市场表现良好,价格持续上涨时,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持有者选择不会将持有的基金转换成开放式基金,不但能获得不转换的利益,并且能享受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收益。如果基金的折价率持续增大,价格低迷,投资者就可能会选择转换成开放式基金,并以单位基金净值赎回自己的基金份额,以获取转换收益。

  通过上述分析,能够发现,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价值体现在两方面:其一,转换前的价值,即纯封闭式基金价值(Straight Value),期权性的价值则体现在卖出期权的价值上。因此,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价值可以由纯封闭式基金价值(Straight Value)和卖出期权的价值两部分构成。

  由于封闭式基金转换前的交易类似于

股票交易,因此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转换程序及操作要点可以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公司在其基金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封闭式基金即可转换为开放式基金,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封闭式基金发行人的封闭式基金上市后,可转换封闭式基金可随时根据市场折价率情况行使转换成开放式基金或者赎回基金份额。

  2、申请转换。投资者转换申请通过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可参照可转换债券的转换过程。

  3、交易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可转换封闭式基金数额,同时加记投资者相应的开放式基金数额或结算赎回的基金份额。

  4、转换申请,不得撤单。

  5、如果多数投资者申请转换的可转换数额总额大于所有投资者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封闭式基金数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0%,并且对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交易所可予以取消全部申请转换,只转换时间优先者即可。

  6、为方便投资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般的基金余额,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

  7、转换申请时间。转换申请时间一般为可转换封闭式基金上市日至可转换基金到期日,但因分红等特殊因素的时期除外。

  8、转换后的基金可于转换后的下一交易日申请赎回。

  9、可转换封闭式基金转换的最小单位为一份。

  10、可转换封闭式基金在自愿申请转换期内,其交易不停市。

  11、可转换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基金数量少于一定数额时,证交所将立即予以公告,并于三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不一定三个交易日,只要对市场冲击小,证交所可以考虑其它)。可转换封闭式基金在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持有人仍然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换。

  12、发行人因分红而调整转换条件时,证交所将停止该可转换封闭式基金转换,停止转换的时间由发行人与交易所商定,并予以公告等,包括不超过多少个交易日最好,同时证交所还应该依据公告信息对其转换条件进行调整,并予公告何时恢复转换。恢复转换后采用调整后的转换条件。

  二者的区别

  可转换封闭式基金不同于可转换债券,主要表现为以下3点:首先,可转换封闭式基金在转换前,其性质类似于股票交易,如果投资者一直持有,它可以根据股票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可转换债券在转换前,如果投资者一直持有,它可以根据纯债券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其次,两者的转换权利有所不同。可转换封闭式基金的投资者行使转换权利时,行使的是看跌期权权利,而后者行使的是看涨期权权利。第三,两者转换的目的不同。投资者持有可转换封闭式基金行使转换的权利是为了避免市场价格下跌的损失,可以以开放式基金的单位基金净值赎回基金份额;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行使转换的目的是为了当发行企业的股票市场表现良好,股价持续上涨时,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可以按照低于当时股价的转换价格将转债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不但能获得转换利益,并且能成为企业的股东。如果企业的股价低迷,投资者就可能会选择持有债券以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或按期收回投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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