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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基金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 01:44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焦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昨日发布公告,就《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中,要求销售机构从内部环境控制、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监察稽核控制等五方面加强内控制度,比如业务流程控制中要求基金宣传推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误导投资人的行为。

  为帮助基金销售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保护投资人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特发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要求各方意见应于3月4日前反馈。

  征求意见稿提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容至少应包括内部环境控制、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监察稽核控制等。

  内部环境控制中,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防止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和洗钱行为的发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制订应急计划,保障意外事件发生时公司业务的迅速恢复等。

  业务流程控制中包括销售决策流程控制和销售业务执行流程控制。

  销售决策流程控制要求基金销售机构总部应在科学、客观研究评价基础上对本机构的总体销售策略、网点设置、基金产品、激励政策、合作的服务提供商做出决策,分支机构及销售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构总部做出的销售决策。基金销售机构的重大决策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供监察稽核部门及监管机关等单位核查。

  销售业务执行流程控制中,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基金销售业务基本规程,对开户、销户、资料变更等账户类业务,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类业务及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措施等被动接受类业务做出规定;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制定客户服务标准,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等业务进行规范。

  其中,宣传推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误导投资人的行为;遵循销售适用性原则,关注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匹配性;及时准确地为投资人办理各类基金销售业务手续,识别客户有效身份,严格管理投资人账户。在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时,向投资人提供《投资人权益须知》,保证投资人了解相关权益等。

  另外,对基金销售机构的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监察稽核控制也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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